词语屋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

朝会时所执的手板,有事则书于其上,以备遗亡。西周春秋时已有用笏之制,自天子至士皆执笏。《礼记·玉藻》说:“笏, 天子以球玉, 诸侯以象,大夫以鱼须文竹,士竹,本象可也”。集解引孙希旦说:“象,象牙也,大夫、士并以竹为笏,大夫以鱼须饰其侧,士则不饰,而其本, 则大夫、士并可用象也。”汉魏以来,一般称笏为手板或手版,官员朝会时均用手板,插于绅间;惟晋代尚书八座所执者仍称之为笏。《晋书·舆服志》说:“笏,古者贵贱皆执笏,其有事则搢之于腰带,所谓搢绅之士者,搢笏而垂绅带也。绅垂长三尺。笏者,有事则书之,故常簪笔,今之白笔是其遗象。三台五省二品文官簪之,王、公、侯、伯、子、男、卿尹及武官不簪, 加内侍位者乃簪之。手版即古笏矣。尚书令、仆射、尚书手版头复有白笔,以紫皮裹之,名曰笏。”北周保定四年(公元564年)复定百官执笏。唐制,五品以上用象牙为之,六品以下用竹木。开元八年(公元720年)九月敕:“诸笏三品以上前屈后挫,并用象;九品以上,竹木,上挫下方。男以上听依品执笏, 假版官亦依例。”后代因之, 官员均有执笏之制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中央设计局

    国民党政府国防最高委员会的直属机关。民国二十九年(公元1940年)三月,国民党的中央人事行政会议上提出关于计划、执行,考核三者互相联系的行政工作制度或工作原则,实行所谓“统一的设计”、“分别的执行”、

  • 亡将

    出逃或逃亡在外的将军。《史记·孟尝君列传》:“秦亡将吕礼相齐,欲困苏代。”

  • 政事舍人

    官名。辽朝置。南面官,政事省官员,袭唐中书舍人之制,掌侍奉进奏、参议表章,及劳问有功将帅及大宾客,按察详决冤狱等事。政事省改称中书省后,改称中书舍人。

  • 湖广清吏司

    官署名。简称湖广司。① 明清户部诸司之一。掌理湖广(湖南、湖北)钱粮收支数目。明洪武二十九年(1396)改湖广部置,设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等官。分置民科、度支科、仓科、金科等四科治事。兼掌国子监,教坊司

  • 方镇

    初指掌握一方军政的军事长官。如两晋之持节都督,唐、五代之节度使等。《晋书·范宁传》:“又方镇去官,皆割精兵器仗以为送故,米布之属不可称计”。《新唐书·宪宗纪赞》: “由是朝廷益弱,而方镇愈强”。后成为

  • 中候

    官名。秦置,属将作少府。西汉因之,执金吾所属又有式道中候,掌车驾出还清道。东汉唯北军置此官。晋朝北军中候也省称中候,详见“北军中候”。唐武则天天授二年(691)始于十二卫及左右千牛卫各置三人,正七品下

  • 主爵员外郎

    官名。隋文帝开皇六年(586)始置,一员,司主爵曹之籍帐,为主爵侍郎副贰,侍郎缺则厘其曹事,炀帝大业三年(607)废,寻置承务郎,同员外郎职。唐初复置,一员,从六品,为主爵司次官,高宗龙朔二年(662

  • 政务官

    凡经政治会议议决任命的官吏,为政务官。如民国国民政府主席、委员、各院院长、副院长及特任特派的官吏皆是。官类名。国民党政府规定,凡须经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议决任命的官员,称为政务官,如国民政府主席及委员,

  • 水陆都巡检使

    官名。南宋置,掌巡逻稽察之事。

  • 司农分察

    金代以司农司官员分察州县官吏的制度。正大元年(公元1224年)置司农司,兼采访公事。自司农卿以下各官均须出外巡行,察官吏之臧否而升黜之。《金史·百官志一》记述此制的成效说:“使节所过,奸吏屏息,十年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