稿案
清朝对地方官署中管理收发公文之低级人员统称。
清朝地方官署中掌管收发公文的办事人员。
清朝对地方官署中管理收发公文之低级人员统称。
清朝地方官署中掌管收发公文的办事人员。
官名。辽北面官。掌监治五院部。
武官名。唐制,军队戍守之地大者为军,其次为城、镇。天宝以前各置使,隶属于都督或节度使。城使领属之兵,自数百至七千不等。如朔方节度使所属东西两受降城各领兵七千,马一千七百匹;剑南节度使所属平戎城领兵千人
官名。清宣统三年(公元1911年)责任内阁成立时设置,为外务部的副长官。
即“吏部都令史”。
官名。即“卜”,见该条。
官名。明制于锦衣卫置中左右前后五所,各以指挥使为主官,各所又分领銮舆、擎盖、扇手、旌节、幡幢、班剑、斧钺、戈戟、弓矢、驯马十司,统领校尉,掌卤簿仪仗及直驾拿人直宿等事。
官署名。辽朝置,属北面官。北、南护卫府各设左护卫司,以太保统领。下设左护卫等职。
官名。唐朝左右卫所领内府勋卫一府次官之一,置一员,正五品上,与右郎将同为本府中郎将副贰。
官名。明清兵科之副长官。佐都给事中掌科事。明洪武二十四年 (1391) 设左、右各一人,秩从八品。永乐中 (1403—1424) 改为从七品。清顺治十八年 (1661) 设左、右满、汉各一人。康熙四年
官名。即突厥沙钵罗咥利失可汗十部每部首领“设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