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语屋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稽勋清吏司

稽勋清吏司

官署名。简称稽勋司,明清吏部四司之一。掌理勋级、名籍、丧养之事。明洪武二十九年(1396)改司勋部置,设郎中一人,员外郎一人,主事一人。洪熙元年(1425)南京吏部亦置,设官略同。清顺治元年(1644)沿置。设郎中满、汉各一人,员外郎宗室,满、汉各一人,主事宗室、满、汉各一人及笔帖式、经承若干人。分置贴黄科、都吏科、八旗科及山东、山西科等机构分办司务。并掌稽满、汉文职京官之俸禄。宣统三年(1911)改组内阁,设铨叙、制诰等局,遂裁。


官署名。明清都设此官署。属吏部,掌勋级、名籍、丧养等事,其主官为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。《明史·职官一·吏部》:“文选、验封、稽勋、考功四清吏司,各郎中一人(正五品)、员外郎一人(从五品)、主事一人(正六品)……稽勋掌勋级、名籍、丧养之事,以赞尚书。”《清史稿·职官一·吏部》:“文选、考功、验封、稽勋四清吏司:郎中,满洲九人、蒙古一人,汉五人。员外郎,宗室一人,满洲八人、蒙古一人、汉七人。主事,宗室一人、满洲四人、蒙古一人、汉七人。笔帖式,宗室一人、满洲五十有七人、蒙古四人、汉军十有二人……稽勋掌勋级、名籍、丧养,兼稽京朝官廪禄、汉司官员数,八旗世职继袭。”

稽勋清吏司简称稽勋司。该司官员人数,《清史稿》与《历代职官表》出入很大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喀喇沙尔办事大臣

    官名。清乾隆二十四年(公元1759年)置,掌喀喇沙尔回城(新疆建省后改为焉耆府)事务。属官有印房章京、粮饷章京、笔帖式等。

  • 牧群千户

    官名。元代在西北草原及江南腹地都有属于官府的孳生马牛牧地。牧地马群或千百或三五十,有千户、百户以管理之,其职位父子相承,各牧群自夏及冬,随地之宜,行逐水草,十月各至本地。朝廷以九月十日遣守官驰驿阅视,

  • 勋武前锋统军

    见“勋武前锋五职”。

  • 狱吏

    官名。春秋置。掌理狱讼。汉朝及后代沿置,为地方官府职掌刑狱的属吏。官名,春秋时即有此官,秦汉皆沿置,掌管监狱及罪犯。《史记·绛侯周勃世家》:“勃以千金与狱吏,狱吏乃书牍背示之……绛侯既出,曰:吾尝将百

  • 总管太监

    官名。清朝太监官职之一。其品衔各有不同。以四品充任者为宫殿监都领侍衔,五品者为宫殿监正侍衔,亦有以七品“执守侍”充任者。内务府敬事房设四品总管一人,五品总管二人,六品副总管六人,七品执守侍委署总管无定

  • 千人将

    官名,即掌帅千人的将官,秦和西汉皆置。《汉书·靳歙传》:“击秦军开封东,斩骑千人将一人。”注:“如淳曰:骑将率号为千人。《汉仪注》边郡置部都尉、千人、司马、候也。”千人,掌帅千人之将官;骑兵中的“千人

  • 三旗包衣护军营

    内务府所属军队。清置,原属领侍卫内大臣,康熙十三年(公元1674年)改隶内务府。选取包衣兵之精者组成,镶黄、正黄、正白上三旗中各有一营。掌守卫各宫门禁。主官为护军统领,下设参领、护军校等官,共一百九十

  • 太医令

    官名。战国秦置,侍医之长。《史记·扁鹊列传》:“扁鹊名闻天下”,“秦太医令李醯自知伎不如扁鹊也,使人刺杀之。”秦、汉置为少府属官,掌宫廷医药。领诸员医,如太医监、侍医、医工长、医待诏、乳医、本草待诏等

  • 军市候

    官名。三国魏置。军队出征,屯驻一地时,则立军市,与民贸易,以给军需,置此以掌其事。官名,三国魏置,掌军市。军队出征、屯驻时则置军市,与民贸易,以供军需,军候掌其事。

  • 护都水使者

    官名,即河堤谒者,汉成帝置,掌治河流水道,水利灌溉,保护堤防等。阚骃《十三州志》:“成帝时,以校尉王延世为河堤谒者,秩千石,或名其官为护都水使者。”参看《汉书·成帝纪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