福建部
官署名。明太祖洪武二十三年(1390)分置于户、刑二部,均为各部十二属部之一。分别掌管福建布政司户口、钱粮与刑名等事,并各带管直隶部分府州、在京衙门、卫所相关事宜。各设郎中一人,正五品,员外郎一人,从五品,主事二人,正六品。二十九年,与其它各属部俱改清吏司。
官署名。明太祖洪武二十三年(1390)分置于户、刑二部,均为各部十二属部之一。分别掌管福建布政司户口、钱粮与刑名等事,并各带管直隶部分府州、在京衙门、卫所相关事宜。各设郎中一人,正五品,员外郎一人,从五品,主事二人,正六品。二十九年,与其它各属部俱改清吏司。
官名。见“公府铠曹”。
官名。西晋置,为领兵武职,属东羌校尉。见《晋书·李特载记》。
内官名。皇帝嫔妃。隋炀帝置为九嫔之二,正二品。北宋真宗大中祥符六年(1013)置为内命妇之一,位顺仪下、婉仪上,从一品。女官名。隋置。为九嫔之一,正二品。见《隋书·后妃传》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置,详见“骑侍下士”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置,详见“宫伯都上士”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春官府夏采下大夫属官,掌管国家墓地,以及执行禁止立庙村碑之命,下设掌墓下士以佐其职,正二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
宫官名。南朝宋太宗定后宫百官时置。五品。
武官名。明置,见“四卫营”。
官名。汉朝置,为郡县属吏,即阁下所属书佐,掌文书缮写。三国沿之。晋朝特进、光禄大夫、卿、司隶校尉、太子二傅、县等皆置,员一人。南朝宋亦置。官名,汉置,又称閤下书佐、门下佐,位在门下掾史下,在小史上,掌
即“太子前卫率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