禀帖
见“禀”②。
见“禀”②。
官名,汉置,为蚕官令之副,佐蚕官令掌蚕事祭礼。详“蚕官”条。
官署名。北宋太宗太平兴国五年(980),并盐铁户部勾院、度支勾院置,又称三司都勾院,设判院一人,同勾当一人,掌检举违失。雍熙三年 (986),三部各置勾院。淳化三年 (992),复为都勾院。五年又分置
官名。北周置,为都督中外诸军事府僚属。见《周书·杜叔毗传》。官名。北周末始置于大丞相府,掌奏乐之事。任此职者见《隋书·郭荣传》:“高祖总百揆,即拜相府乐曹参军。”北周于都督中外诸军事府亦置乐曹参军,任
官署名。金朝置,掌部族村寨事。设移里堇一员,秩从八品。参见“夷离堇”。官署名。金置,分掌部族村寨事。其长官称移里堇,从八品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三·诸移里堇司》。
清朝“军机大臣”之俗称。
官名。金建国前设有此官,相当汉族官制中的“冢宰”、“宰相”,金太祖即位前任此官。“都”是“高”的意思,“勃极烈”是“管理众人”的意思。“都勃极烈”是女真语的音译。
公侯伯子男是五等爵位。《尚书·武成》:“列爵惟五。”注:“爵五等,公、侯、伯、子、男。”
郡分职诸曹之一。汉代公府置尉曹,主徒卒转运事。郡国亦置,尉曹掾见《巴郡太守张纳碑》,尉曹史见《武都太守李翕天井道碑》。《五行大义》引《洪范五行传》说:“辛为尉曹,共本使。”“本”字疑为“卒”字之讹。郡
官署名。元朝地方监察机构。设于世祖至元十五年(1278),置司福州路。二十年,改为福建闽海道提刑按察司。监治福州、建宁、泉州、兴化、邵武、汀州、漳州等路。二十八年,改肃政廉访司。
参见“三公郎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