神厨院
官署名。唐朝太常寺四院之一,掌藏大享所用,禀食及器具。
官署名。唐朝太常寺四院之一,掌藏大享所用,禀食及器具。
官名。清末法部属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原为兼差,三十四年改为专差。二人,正七品,由各司实缺小京官奏补,任期三年。掌分管两监狱卒,稽查所监人犯。
官名。战国秦置。县啬夫属官。掌县内农事。《睡虎地秦墓竹简· 田律》: “百姓居田舍者毋敢(酤)酉(酒),田啬夫、部佐谨禁御之,有不从令者有罪。”又《厩苑律》: “以四月
官名。北宋太宗端拱元年(988),改左、右拾遗为左、右正言,八品。其后多出居外任,或兼领别司,不专任谏诤之职。仁宗明道元年(1032)置谏院后,非特旨供职者不预规谏之事。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
即“东京都统军使司”。
官名。①少师、少傅、少保的别称,以其位居宰辅之次,为次相之任。②御史大夫的别称。1、指御史大夫。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》:“御史大夫,秦官,位上卿,银印青绶,掌副丞相。”副相,即次相。《称谓录·都御史古
官名。战国末秦置。管督造兵器的工官。《陇西守戈铭》: “(秦始皇) 廿六年,[陇]栖 (西) 守□造,西工宰阉,工□。”
官名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 始置,属谒者台,员五十人,从八品,掌出使。唐朝定为文散官,从九品下。宋初因之。神宗元丰三年(1080)废。微宗崇宁二年(1103)置为选人新阶官,取代旧阶、官军巡判官,
官署名。宋置,属都商税务司。有汴河上锁与汴河下锁,掌征收汴河中舟船木筏通行税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,秩从八品,隶诸路金玉人匠总管府,设于世祖至元十五年(1278)。置大使、副使各一员。
官名。即大理丞,隋炀帝大业三年 (607)改,增正员为六人,分判狱事。唐朝复名大理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