神乐所
官署名。清朝乐部所属之机构。掌郊庙祠祭奏乐之事。乾隆八年(1743)改神乐观置。设知所为主官,下设提点、协律郎、司乐等官。十九年,改称神乐署。
官署名。清朝乐部所属之机构。掌郊庙祠祭奏乐之事。乾隆八年(1743)改神乐观置。设知所为主官,下设提点、协律郎、司乐等官。十九年,改称神乐署。
官名。北宋太宗淳化五年(994)置,以内侍充任,掌镇压李顺起义之事。军事皆委其制置,不从中覆。管内系囚,非十恶正赃,悉得以便宜决遣。官名。辽代南面边防官中有此官,掌招安。见《辽使·百官志四·南面边防官
官名。宋有此加官,散官无职事;而地位高于正职。见《宋史·职官九·检校官》。
宫官名。南朝宋太宗定后宫百官时置,位比王官。
官名。隋文帝开皇六年 (586) 尚书省刑部始置,为司门司次官,司其曹之籍帐,侍郎缺则厘其曹事; 炀帝大业三年 (607) 废,改置承务郎。唐高祖武德三年 (620) 复置,一员,从六品上,仍为司门司
①官名。又称“大司成”。一说即“师氏”。掌教国子。《礼记·文王世子》:“《语》曰:‘乐正司业,父师司成。一有元良,万国之贞。’世子之谓也。”又:“大司成论说在东序。”郑玄注:“论说课其义之深浅,才能优
①官名。古代农官之长。即稷。《左传·昭公二十九年》: “后土为社; 稷,田正也。有烈山氏之子曰柱为稷,自夏以上祀之。周弃亦为稷,自商以来祀之。”杜预注: “弃,周之始祖,能播百谷,汤既胜夏,废柱而以弃
官名。北宋前期置,见“部官司”。
官名。清制于直隶、山东、两淮、两浙、广东五盐运司各置库大使一人,秩正八品,掌盐课的收纳,并监理库贮诸事。又盐法道所辖有库大使三人,盐茶道所辖有库大使一人,其品秩、职掌与盐运使所属库大使同。
匈奴官号,位次骨都候,为领兵武官。见《后汉书·匈奴传》。
官署名。辽朝北面官,统领由渤海人组成之军。设详稳等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