礼制署
官署名。清末典礼院所属机构。宣统三年(1911)设。掌朝会、尊崇、庆贺、大婚、经筵、巡幸、耕耤各事,以及皇子公主婚嫁、册立册封、进书颁赏事宜。置署长一人,佥事、录事并鸣赞、序班等。
官署名。清末典礼院所属机构。宣统三年(1911)设。掌朝会、尊崇、庆贺、大婚、经筵、巡幸、耕耤各事,以及皇子公主婚嫁、册立册封、进书颁赏事宜。置署长一人,佥事、录事并鸣赞、序班等。
清末地方驻防军,亦称巡防队。光绪三十三年 (公元1907年) 因为防军、练军及其他绿营、团练等杂项队伍章制不一,经过挑选,汰弱留强,凡年在二十以上三十五以下,身体强健者,一律按新军编制改为巡防营。每省
官场用语。宋朝百官赴政事堂,枢密院议事,称为巡白。
官名。即火正。因祝融是第一个被尊奉为火正的人,故火正亦称为祝融。后来祝融还被尊奉为火神。参见“火正”。
官名。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大理寺置,员六人,掌断刑之事。
官署名。清末学务大臣所辖六处之一。光绪二十九年 (1903) 设。置总办一人,帮办数人。管理专门学科学务。三十二年,并入学部。
官名。明洪武十年(1377)于各祠祭署置,一人,正七品,以宦官充任,二十四年改置奉祀,以流官充任,隶太常司(后改太常寺)。参见“祠祭署”。
郡分职诸曹之一。晋置,《金石录》二○《彭祈碑阴》有车曹史,可能是掌管郡内车辆之事。
官名,西汉置,属御史大夫,位在御史大夫史下,冠法冠,掌执法。见《汉书·萧望之传》,参看“御史大夫史”条。
太平天国后期在“王”下陆续增设的“六等爵”之一。由“豫王”演变而成。天历甲申四年(1854),封胡以晃为豫王,后革去,改称“天豫”始有是爵。位在燕爵之下,为六等爵之第五等。系衔加“天”字,又别冠一字以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秋官府掌朝下大夫职金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