石坝州判
官名。清朝管理北运河上石坝之主官,隶于坐粮厅。掌漕粮盘剥过坝之事。每年南漕抵通,依例移驻河干,按界稽查。所辖有经管石坝军粮经纪百名,白粮经纪二十五名。嘉庆十五年(1810)裁土坝车户后,通仓转运事务皆归石坝经纪经理。
官名。清朝管理北运河上石坝之主官,隶于坐粮厅。掌漕粮盘剥过坝之事。每年南漕抵通,依例移驻河干,按界稽查。所辖有经管石坝军粮经纪百名,白粮经纪二十五名。嘉庆十五年(1810)裁土坝车户后,通仓转运事务皆归石坝经纪经理。
官名。北宋置、掌开浚三白渠,以给关中灌溉之事。官名。宋置,掌三白渠之水的蓄积与泄放以给关中灌溉之利。
即“东宫二将”。
官名。汉朝以尚书郎一人掌户口垦田事。西晋初置此官(或说三国魏已置),六品,掌尚书省屯田曹,与屯田郎中互称。东晋省。南朝梁、陈复置。北魏亦置,孝文帝太和十七年 (493) 定郎为从五品中,郎中五品上,二
即“永兴宫南面行官都部署司”。
官署名。清末法部八司之一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掌翻清译汉,誊缮专折,值日递折递牌,典守掌印,誊缮汇奏与核议各省折件等事项。置郎中三人,员外郎、主事各四人。官署名。清末置,属法部。掌翻清译文,誊
明朝翰林院与詹事府左春坊官员考驳诸司奏本、启本行文时的加衔。洪武十四年(1381)令翰林院编修、检讨、典籍同左春坊左司直郎、正字、赞读考驳诸司奏、启,平允则署其衔曰:“翰林院兼平驳诸司文章事某官某”,
东宫官名。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始置,左、右各一员,取代太子中允、中舍人,分隶左、右春坊。咸亨元年 (670 ) 复置中允、中舍人,遂别自为官,左、右各置五员,正五品上,掌传令、讽过失、赞礼仪,职比
官名。西汉属大司农,有丞。武帝元封元年 (前110) 郡国置铁官,皆属之。东汉省,地方铁官归属郡国。官名,汉置,属大司农,掌买卖铸铁器,有丞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·治粟内史》。《盐铁论·水旱篇》:“铁
东宫武官名。见“太子殿中将军”。
参见“十威将军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