督捕司郎中
即“督捕清吏司郎中”。
即“督捕清吏司郎中”。
官名统称。唐制,自宰相以下在京城为官者皆称京官,其中凡常参者称常参官,未常参者称未常参官。宋制,称常参官为朝官,未常参者为京官。北宋前期,秘书郎以上文臣内殿崇班以上武臣属朝官。神宗元丰 (1078—1
官名。西晋置,隶大鸿胪。东晋省。北齐复置,隶长秋寺,掌园池署。
官名。北魏置,为后宫女职,典宫内事。《吴光墓志》: “大魏熙平元年(516),岁在丙申,七月丙寅朔,十六日辛巳,皇内司终于天宫。”(赵万里《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》图版二六)。
官吏合称。相臣:指国相,或指国相及其他大臣。吏人:指长官的属官吏员。故“相臣吏人”犹言“国相及其他官吏。”相:指王国之相。《后汉书·光武十王列传·楚王刘英》:“建初二年,肃宗封英子种楚侯,五弟皆为列侯
官名。宋以开封、祥符两县为京县,以京朝官知县事,其下置丞、主簿、尉,分设士、户、仪、兵、刑、工六案。
即“太子少师”。见“宫衔”。
官名。北周置。《隋书·伊娄谦传》:‘(谦)累迁前驱中大夫。”正五命。官名。晋有三部司马,其一为前驱司马。北周置前驱中大夫,正五命,府属不详。任此职者,见《隋书·伊娄谦传》:“克并州,累迁前驱中大夫。”
官名。南朝宋置,掌皇帝出行仪仗行列等事务之侍从官。
官名合称,西汉置,分掌左、右、前、后、中工徒,修建宗庙、宫室陵园等,属将作少府。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将作少府》:“景帝中元年更名将作大匠。属官有石库、东园主章、左右前后中校七令丞……成帝阳朔三年省中
清朝官缺之一种,即八旗中额设之职官。分为公中缺、翼缺、旗缺、佐领下缺四种。详见各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