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①西汉承秦制置詹事,管理太后、皇后宫事务,成帝时省并大长秋。哀帝即位,复置,分左、右,为恭皇太后、恭皇后宫中总管。后罢。②北魏前期置太子左、右詹事,分掌东宫事务,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职员令
南宋时考课守令的方法。乾道中,广西提点刑狱公事张维考察本部守令,以臧否定等,政平讼理为臧,政不平讼不理者为否,而臧否之中又分优劣,臧分为臧之最、臧之次、臧之下三品,否分为否之最,否之次,否之下三品。高
官名合称。即隋朝盐池总监所管东、西、南、北面等四监次官,视从八品。
州门下吏名。北魏置,见“记室从事”。
见“都史”。
即以中书令主持政务之名义,为政事堂秉笔宰相。唐高宗弘道二年(684) 中书令裴炎以此名义移政事堂至中书省,主持宰相议政,总其记录,并更直承旨。
官名。简称徕远司郎中。清朝理藩院徕远清吏司之主官。掌司事。初设满洲一人,后改设蒙古一人。
官名。元至元五年(公元1268年)设大都、上都太仓各一,掌内府支持米豆,及酒材米麹药物。设官三员,俱受“制国用司”札支付。十二年(公元1275年)改立提举太仓,设官三员,隶宣徽院。二十五年(公元128
官名。元代置于户部所属京师二十二仓,正七品,监督粮食出纳之事。参见“京师二十二仓”。
宋代三司内部机构,为盐铁七案之一。掌商税事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