白旗科
清朝兵部职方清吏司所属之办事机构。额设经承一人。
清朝兵部职方清吏司所属之办事机构。额设经承一人。
官名。三国魏、两晋、南朝宋、十六国南凉置。侍卫殿中,皇帝出行时随驾护卫,有时亦被派出宣诏及执陵等任务。西晋杨骏辅政时,曾给十人以充护卫。魏、晋八品。南朝宋时银印青绶。官名,三国魏置,掌领兵侍卫殿中,皇
官名。即鸿胪少卿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名鸿胪少卿。
官名。隋炀帝始置,为宫廷女官,二十四掌之一,属尚工(唐改尚功)局。员二人,从九品。唐改正八品,属尚功局。为司制、典制之佐,协掌裁缝衣服之事。宋、金悉如唐制。明永乐(1403—1424)后归其职于宦官。
官名。清朝内务府上驷院之属官。掌管马鞍等物。额设御马司鞍五人,皇子司鞍二人,皆以额鲁特蒙古充任。辖以司鞍长。
幕职名。宋置,为招讨使所属,以备差遣,处理衙署内或军中各种事务。
也写作什佰,为什和伯的合称,二者都是编制单位的名称。十人或十家,为什,什设什长一人;百人或百户为佰,置佰长一人。《史记·秦始皇本纪》:“(陈涉)蹑足行伍之间,而倔起什伯之中。”注:“《汉书音义》曰:首
尚书省都官曹长官。十六国大夏始置。《晋书·赫连勃勃载记》: “于是拜(王)买德为都官尚书。”南北朝皆置。南朝宋三品,梁十三班,陈三品、中二千石,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二品中,二十三年改三品
监生名目。亦名俊秀。指明朝实行纳粟制度后,一般庶民经纳粟援生员之例入国子监而为监生者。出路仅为州县佐贰及府首领官,得京职者,则光禄寺、上林苑等不重要的衙门。甚至有任各边省军卫有司首领官,或卫学、王府教
官名。即兵部尚书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名兵部尚书。官名。唐高宗龙朔二年,改兵部尚书为司戎太常伯。咸亨元年复旧。见《通典·职官五·兵部尚书》。参看“兵部尚书”条。
官制用语。宋朝官员正俸外的一项加给。自判三馆、秘书监、两制、两省官带修撰职者,五千; 直馆阁,校理,史馆检讨,校勘,三千; 直龙图阁,审刑院详议官,国子监书库官,五千; 京畿诸司库、务、仓、场监宫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