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语屋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疆吏

疆吏

官名。春秋时鲁国等置。负责边疆守卫。《左传·桓公十七年》: “于是齐人侵鲁疆,疆吏来告。”参见“封疆大吏”。


官名。1、守疆的官吏。《左传·桓公十七年》:“齐人侵鲁疆,疆吏来告。”

2、明、清称督、抚为疆吏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神厨院

    官署名。唐朝太常寺四院之一,掌藏大享所用,禀食及器具。

  • 信部员外

    官名。渤海国右六司信部属官,位郎中下。

  • 国防部法规司

    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直属于国防部长,掌理有关国防法规的拟定、监督。设司长(中将或同等官)、副司长(少将或同等官)各一人。司内分设管制、审核、立法、编篡四组,组长为少将或同等官,组员为上尉至上校级军

  • 广储司总办郎中

    官名。清朝内务府广储司之职官。又作“总管六库郎中”,或简称“总管郎中”总掌司属六库之出纳。额设四人,本府二人,部员兼充二人。

  • 主衣局都统

    官名。北齐置主衣局,属门下省。掌御衣服玩弄事。以都统、子统为正副主官。

  • 劝农使司

    官署名。金朝置,掌劝课天下力田之事。其官有使一员,正三品。副使一员,正五品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》。官署名。金置,掌劝课天力田之事。泰和八年(公元1208年)罢,贞祐间复置,设使一人,正三品;副使一人

  • 水上警察局

    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民国十七年(公元1928年)十月三日内政部公布的《各级公安局编制大纲》规定,水上警察事务得因必要情形,设局专管,其未设局地方由陆地公安局管理之。各省先后设置的水上公安局如下:安

  • 官爵品级。《史记·秦始皇本纪》: “百姓内(纳)粟千石,拜爵一级。”秦制,以战争中斩敌之首加爵,斩敌一首加爵一级,斩敌十首,即为十级。

  • 司属寺

    官署名。即宗正寺,唐武则天光宅元年(684)改,中宗神龙元年(705)复名宗正寺。官署名。唐光宅元年(公元684年)改宗正寺为司属寺,以司属寺卿与少卿为正副长官。神龙元年(公元705年)复旧。参见“宗

  • 佐上军

    春秋晋等国所置上军之副长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