科举制科之一。唐代设置,属于文类科目。垂拱四年(公元688年)诏举,房晋等三人及第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秋官之属有罪隶一百二十人,掌管盗贼之家没入为奴者,以供官府役使。北周依《周礼》置掌罪隶中士,正二命;掌罪隶下士,正一命。掌役使罪隶(北周往往简取死罪犯,酿造毒药,责其每年供进),属秋官府
官名。南朝梁、陈置,有丞。隶少府卿。
官名。北宋前期置,以两制以上充任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罢。参见“银台司”。
流外官名。唐置,属太子内坊,员额六人,秩流外五品,主序导宾客。
见“收掌”。
周朝谓为天子守土之臣,即诸侯。《礼记·玉藻》: “诸侯之于天子,曰某上之守臣某。”诸侯对天子的自称。《左传·襄公二十一年:“(栾盈)辞于行人曰:天子陪臣盈,得罪于王之守臣,将逃罪。”《礼记·玉藻》:“
官名。隋文帝开皇三年(583)改诸卫、太子诸率、诸王府、诸州功曹参军事而置,炀帝大业三年(607)均改为司功书佐。唐高祖武德(618—626)中诸王府、玄宗开元(713—741)初诸卫、太子诸率先后复
官名。清末陆军部之职官。光绪三十二年 (1906) 设。正四品。掌核议本部及军队学堂、局、厂章制等事。宣统二年 (1910) 撤。
宫官名。南朝宋太宗定后宫百官时置。职准度支尚书,四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