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语屋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电政司

电政司

官署名。清末邮传部所属机构。光绪三十三年(1907)设。掌全国电政,凡官商电报局则例、线路规章、万国电政联盟条款,以及城市电话、电灯各事皆属之。置郎中二人,员外郎三人,主事六人。


官署名。(1)清末置,属邮传部。掌全国电政。举凡官局、商局的则例,海线陆线的规章,万国电政联盟的条款,以及电话、电灯等有关电政各事均为其所掌。设郎中二人,员外郎三人,主事六人,七品小京官二人,八、九品录事无固定员额。司内分设营业、监理、编订、交涉、总务五科,以分理本司事务。宣统时编订、总务两科裁并。(2)南京临时政府设置,属交通部。以司长为主官,司内分设总务、管理、工务三科,各设科长、科员。北洋政府沿置,依照民国元年(公元1912年)官制,其职掌为: 一、管理电话、电报及其他交通电气业;二、监督民办电话及其他交通电气业。以司长为主官,下设佥事、主事。次年改为邮传司。国民党政府交通部亦置电政司,专管电讯,以司长为主官,下设科长、科员,分理司事。参见“邮传司”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食官长

    官名。王国属官。南朝齐、梁及齐、隋俱置,掌供膳食。唐朝沿置,正九品下。官名,汉置,为王国的属官,掌王太后饮食。《汉书·文三王传》:“李太后亦私与食官长及郎尹霸等奸乱。”

  • 宝云局

    官署名。清朝云南之铸钱局。顺治十七年(1660)置局,康熙六十一年(1722)改今名。设监铸官一人,以云南府知府充任。掌理本省鼓铸事宜。

  • 矿政局

    官署名,民国二年(公元1913年)北洋政府设置,属农商部。其职掌为:一、矿业的提倡和奖励;二、矿权的特许和撤销;三、矿区勘定;四、矿业税;五、矿业诉愿;六、矿业监督;七、官营矿业;八、矿业警察;九、矿

  • 安夷护军

    官名。三国魏置,治美阳(今陕西扶风以东),主降氐事务。西晋改镇安定。皆五品,与郡太守同。官名,三国魏置,驻美阳,掌归顺的氐族事务。西晋沿置,改驻安定。

  • 开封府判官

    官名。宋初置,为开封尹副贰。后设开封少尹二人,若遇他官领尹事,则改少尹为判官。英宗治平三年(1066),命判官一人领使院事,民间俗称之为“南司”,掌审察文移簿籍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定

  • 两京诸市署丞

    见“两京诸市丞”。

  • 地方法院分院院长

    官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为地方法院分院的主官。见“地方法院分院”。

  • 沛公

    汉高祖刘邦为汉王前称沛公,因其起事于沛。《汉书·高帝纪上》:“高祖乃书帛射城上,与沛父老曰:‘天下同苦秦久矣。今父老虽为沛令守,诸侯并起,今屠沛。沛今共诛令,择可立立之,以应诸侯,即室家完。不然,父子

  • 玉宸院

    官署名。元朝于世祖至元八年(1271)置,掌乐工、供奉、祭飨等务,置乐长、乐副、乐判各一员。秩正四品。二十年(1283),改为仪凤司。官署名。见“仪凤司”。

  • 池统

    官名。南朝宋置,掌宫内诸池。胡永祖于宋文帝元嘉二十三年 (446)曾任此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