甲匠提举司
官署名。元朝置于大都、通州、蓟州等地,掌制作盔甲,隶武备寺。秩正五品、正六品。置达鲁花赤、提举、同提举、副提举各一员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于大都、通州、蓟州等地,掌制作盔甲,隶武备寺。秩正五品、正六品。置达鲁花赤、提举、同提举、副提举各一员。
官署名。金朝设于宣宗贞祐四年(1216),备咨询,以谏官许古等掌其事。
官名。清末与北洋政府时期设置,为高等审判分厅推事之长,执行分厅长的职务。
设立官职。《商君书·定分》:“为法令置官吏。”《周礼·天官·大宰》: “三曰废置,以驭其吏。”《春官·内史》: “掌王之八枋之法,以诏王治”,“四曰置”。
匈奴官名,汉时匈奴设此官,位在各王及左右大将之下,而在左右大当户、左右骨都侯之上。掌兵万骑,有自己的属地。详《汉书·匈奴传》、《史记·匈奴传》。
即太子右卫率府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名右卫率府。
官名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 内史省始置,员二人,从六品。唐初沿置,太宗贞观二年(628)省,而于门下省置起居郎二人。高宗显庆二年(657)复于中书省置二人,与起居郎同掌起居注,记录皇帝言行以备修史
官名。即“虞衡清吏司员外郎”。
官名。隋炀帝始置,为宫廷女官,二十四典之一。属尚服局。员二人,从七品,唐改正七品,为司饰之佐。协掌中栉、膏沐之事。宋沿置,属尚书内省,金、明悉如唐制。宫中女官名。见“司饰”。
郡分职诸曹之一。晋置,《隶续》二一《司马整碑阴》有科曹掾,在贼曹、兵曹之下。其职掌不详。
官名。南朝梁置。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三班,拟宁远将军等号,大通三年(529)定制后,仍拟宁远将军等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