甄官署令丞
官名。晋始置甄官令及丞,属少府,掌造作砖瓦之任。南朝宋齐有东西陶官瓦署督、令各一人。梁陈少府始置甄官署令、丞。北齐甄官署统于太府寺,置令及丞,又别有石窟丞。隋初因北齐之制,太府寺统甄官令丞,炀帝改隶将作监,唐因之,掌供砖石陶土之事。员额隋制令二人,丞四人。唐制令一人,从八品下;丞二人,正九品下。下辖府五人;史十人;监作四人,从九品下;典事十八人。宋无甄官署,于将作监置窑务,所掌包括陶瓷工业。金甄官署属工部,令从六品,丞从七品,掌凿石及埏埴之事。属官有直长,正八品。
官名。晋始置甄官令及丞,属少府,掌造作砖瓦之任。南朝宋齐有东西陶官瓦署督、令各一人。梁陈少府始置甄官署令、丞。北齐甄官署统于太府寺,置令及丞,又别有石窟丞。隋初因北齐之制,太府寺统甄官令丞,炀帝改隶将作监,唐因之,掌供砖石陶土之事。员额隋制令二人,丞四人。唐制令一人,从八品下;丞二人,正九品下。下辖府五人;史十人;监作四人,从九品下;典事十八人。宋无甄官署,于将作监置窑务,所掌包括陶瓷工业。金甄官署属工部,令从六品,丞从七品,掌凿石及埏埴之事。属官有直长,正八品。
即“殿中侍御史”。
参“蕃汉二字院”。
见“发敕司”。流外官名。宋初置于中书门下后省,掌发制敕之事。
见“十武将军”。
官署名。宋徽宗崇宁元年(1102)大晟府置,上隶太常寺,掌大乐教习乐舞、鼓吹、警场之事。
官名。清朝太监官职之一。品衔各有不同。以七品充任者为“执守侍”衔,八品者为“侍监”衔,亦有以无品级太监充任者。宫内各处、各园、行宫、陵寝及内务府掌仪司、营造司、敬事房等机构均设,掌率所属太监承应差事。
官名。即“都水清吏司员外郎”。
官署名。明洪武三年(1370)置,隶太常司,掌祭祀用牲之事,次年革。设官不详。洪熙元年(1425)改置牺牲所。
明、清荫叙之制。为入仕途径之一。明初自一品至七品,皆得荫一子以世其禄。洪武十六年 (1383) 定,所荫者视原官降四品用,正一品子,正五品用; 从一品子,从五品用; 至正六品子于未入流上等职内叙用,从
官名。又称“候人”。春秋战国置。掌迎送宾客。《韩非子·外储说左下》: “臣居齐,荐三人,一人得近王,一人为县令,一人为候吏。及臣得罪,近王者不见臣,县令者迎臣执缚,候吏者追臣至境上,不及而止。”官名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