凡指三公府的官吏。三公指太尉、司徒、司空。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太尉掾史属注:“旧河堤谒者,世祖改以三府掾属为谒者领之,迁超御史中丞、刺史、或为小郡。”参看“三公”、“三府掾”条。《后汉书·寒郎传》:“永
唐羁縻府州临时特遣使。《资治通鉴·唐纪十二》记贞观十五年(公元641年)遣职方郎中陈大德使高丽,大德出使还,因侦察所及向太宗议及征辽东及高丽之事。
官名。南宋孝宗乾道二年(1166)置,以参知政事兼任,为国用司副长官,五年罢。宁宗嘉泰四年(1204)复置,仍以参知政事兼,员二人。参见“国用司”。官名。宋置,为国用司的副长官,见“国用司”。
明朝置,为名僧封号。并有加太常寺卿、礼部尚书及宫保衔者,为一时殊荣,非常制。
官名。南朝梁置。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五班,拟克狄将军等号,大通三年(529) 定制后班阶略提高,拟明智将军等号。
官名。三国魏置,《三国志·刘放传》:“正始元年 (240) ,更加 (刘) 放左光禄大夫,(孙)资右光禄大夫,金印紫绶,仪同三司。”作为在朝显职的加官,以示优崇,或授予年老有病者为致仕之官, 亦常用为
武散官名。清置,秩正三品。
官名。战国齐置。掌都邑行政的长官。《孙膑兵法·擒庞涓》: “孙子曰: ‘都大夫孰为不识事? ’“张震泽校理: “战国时各国多行郡县制”,“齐国不设郡,其县邑仍用旧称为都,其长官称都大夫”。
外交官名。北洋政府设于驻外使馆,员额一至三人,掌理文牍及其他事务,驻外领事馆亦置主事,其员额、职掌均与使馆同。
官署名。北宋神宗元丰二年(1079),导洛水入汴河,置导洛通汴司,设都大提举总领其事。三年,改汴河堤岸司,仍设都大提举。八年,令隶都水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