初指掌握一方军政的军事长官。如两晋之持节都督,唐、五代之节度使等。《晋书·范宁传》:“又方镇去官,皆割精兵器仗以为送故,米布之属不可称计”。《新唐书·宪宗纪赞》: “由是朝廷益弱,而方镇愈强”。后成为
官名。西汉太常、大司农、少府、水衡都尉,以及三辅的京兆尹、左冯翊、右扶风所属均有都水长及丞,他们的衙署都设置在所管辖的苑囿、农田及河渠所经过的地方,掌管陂池灌溉与保守河渠之事。汉武帝以都水官多,设左右
南宋军名。南宋初经过整编形成的以韩世忠、刘光世、张俊、吴玠和岳飞为统帅的五支行营护军,分别以行营前、左、中、右、后护军作番号。至绍兴十一年(公元1141年)解除岳飞、韩世忠等兵权,先后撤销各行营护军的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夏官府右武伯中大夫右射声率上士佐官,正二命。
官名。清朝西藏地方官员之一。掌治所属各城军民之政事。前藏设五品官二十三人,分辖十四边营。缺出以小营官甲琫调补,以小中译补放。唐古特官。清设于前藏,秩五品,属唐古特营官。员额二十三人,分驻江卡、堆噶尔本
官署名。北洋政府于民国三年(公元1914年)五月二十三日公布《道官制》,改观察使公署为道尹公署。公署内部组织与观察使公署同。道尹公署于民国十三年(公元1914年)七月一日起裁撤。参见“观察使公署”。
官署名。又称曲阳钱监。设于金世宗大定二十七年(1187),掌铸造钱币,置副监、监丞等职。二十九年罢。
官名。北魏为“大司农少卿”省称。北齐为司农寺次官,员一人,四品上。历代沿置,亦称“司农寺少卿”。隋初正四品上,隋炀帝增为二员,改从四品。唐初增为四员,太宗贞观 (627—649) 减为二员,从四品上。
官署名。元世祖至元六年(1269)置司于大宁路(今内蒙古昭乌达盟宁城西),设使、副使等官。监治西京、北京、开元等路,兼劝农事。隶御史台。八年,改为山北辽东道提刑按察司。
县的等级之一。清承明制,以粮赋多寡分县的等级,惟改上中下三级为一、二、三等。北洋政府时期各省县的等级极不一致,有分为一、二、三等的,有分为甲、乙、丙、丁、戊五等的,有分为特等及一、二、三等的,甚至于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