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府典膳
官名。清置,亲王府、郡王府各一人,秩从六品。掌王府膳羞之事。
官名。清置,亲王府、郡王府各一人,秩从六品。掌王府膳羞之事。
官名。南朝齐东宫属官,属中庶子,掌宣传皇太子令旨、东宫内外启奏,员四人。梁沿置,流外三品勋位。北齐属门下坊,员四人。
北洋政府铨选制度中的一项规定。依照民国二年(公元1913年)一月九日北洋政府公布的《文官保障法草案》的规定, 文官非得其同意, 不得转任同等以下职位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得令其休职:一、依惩戒法的规定交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 (556)置,北周沿置。地官府司仓下大夫属官,掌曲的制作,下设典曲下士以佐其职。正二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 (581)罢。
官名。北宋前期置,员一人,以朝官以上充任,为将作监长官,仅掌祠祀供省牲牌、镇石等事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将作监复以监为长官,遂罢。官名。宋初将作监的主官。见“将作监”。
吏职名。宋朝宗正寺、大理寺等机构置,与楷书同掌抄写文字。元朝各级官署沿置,职掌同,为候补吏职。五年无过,可升为吏。吏员名。宋于殿中省尚药局置十人,尚衣局置五人,以守阙贴司充任,掌缮写文书,其地位略低于
参见“怨军八营都详稳司”。
官名。隋朝太常寺置六十员。唐朝沿置,二十员,流外三品,掌祭祀赞相导引之事。流外官名。唐置,属太常寺。秩流外三品,协助奉礼郎掌朝会时的百官位列的导引。至宋改称赞引使。
官名。元朝置,掌大小化等部,隶于湖广行省,设管番民总管等职。
官制用语。宋朝对官员的一种处分。若官员罪在编管以上,则追毁其有出身以来文字,除名降为平民,称为勒停,又称停任。官员降罚方式之一。宋制,官员犯罪即勒令停职,称为勒停或停任。
即“大东丹国中台省右大相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