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子侯
汉朝诸侯王子弟封侯者。西汉初年已有。武帝采纳主父偃建议,又于元朔二年(前127)诏令诸侯王推私恩分子弟封邑,由皇帝制定名号,以此进一步削弱诸侯王势力,强化中央集权。
指王子被封为侯者。汉朝皇子封王,诸王之子被封为侯者,称王子侯。七国叛乱之后,朝廷为消弱诸王国势力,汉武帝制定诏令,允许诸王侯可推私恩,把自己的封地分给诸子,上报朝廷,由朝廷赐定名号。统称为王子侯。见《汉书·王子侯表》。
汉朝诸侯王子弟封侯者。西汉初年已有。武帝采纳主父偃建议,又于元朔二年(前127)诏令诸侯王推私恩分子弟封邑,由皇帝制定名号,以此进一步削弱诸侯王势力,强化中央集权。
指王子被封为侯者。汉朝皇子封王,诸王之子被封为侯者,称王子侯。七国叛乱之后,朝廷为消弱诸王国势力,汉武帝制定诏令,允许诸王侯可推私恩,把自己的封地分给诸子,上报朝廷,由朝廷赐定名号。统称为王子侯。见《汉书·王子侯表》。
清制,凡死刑,先由御史、大理寺官及刑部司官预审,称小三法司。然后由都御史、大理寺卿及刑部尚书、侍郎会审,称大三法司。
官名。即金部郎中,唐玄宗天宝十一载(752) 改,肃宗至德二载 (752) 复名金部郎中。
官名。吐蕃官,即内副相,置一人,与大相、副相、内大相、小相、整事大相等共任国事。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属内政部。依照民国二十年(公元1931年)二月二十一日修正公布的《内政部组织法》规定,掌下列事项;一、人口统计事项,二、土地统计事项;三、民政、警政、礼俗统计事项;四、统计材料
官名。为“地方审判厅”的主官,见该条。
官署、衙门。唐朝贾岛《酬姚合校书》诗:“公堂朝共到,私第夜相留。”
官名。魏晋南北朝皆置,为尚书省殿中曹长官通称。亦称殿中郎中。资深者可转侍郎。西晋属殿中尚书。东晋南朝直属尚书左仆射,为亲近皇帝的文学侍从官员,常代拟诏敕,故多用文学之士。北魏、北齐属殿中尚书,领宫内兵
官名。三国魏分司徒长史置。与司徒左长史并为司徒府僚属之长,佐司徒总管府内诸曹,位次左长史。两晋南北朝及隋初沿置。南朝或不设司徒,其府则常置,管理州郡农桑户籍、官吏考课,皆由左、右长史主持。魏、晋、宋六
①地位较高的官吏。战国秦官制,年俸二百石至四百石粮谷的官吏皆称长吏。《睡虎地秦墓竹简·仓律》: “长吏相杂以入禾仓及发。”汉朝一般称六百石以上官吏为长吏。然县丞(尉)秩虽四百石至二百石,亦与县令(长)
官名合称。即隋朝盐池总监所管东、西、南、北面等四监次官,视从八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