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国祠祀长
官名。东汉置,秩比四百石,《后汉书·百官志五》“本注”说:“主祠祀”。
官名。东汉置,秩比四百石,《后汉书·百官志五》“本注”说:“主祠祀”。
官名。宋设此官,为散官,无职事;而地位高于正职。见《宋史·职官九·检校官》。
官署名。清末海军部军储司所属三科之一。原属筹办海军事务处参赞厅庶务司。宣统二年(1910),改属军储司。同年,随司并入海军部。掌核收各项海军经费及所有入款,支发舰队、军港、船坞、学校各项用款及各项人员
清末邮传部所属机构。光绪三十四年(公元1908年)设置,专掌船、路、电、邮四政及本部所管其余事项的统计事务。设提调二人,纂修八人,协修八人。处内分设总务、船政、路政、邮政、电政五科,以分理各项事务。
官名。明永乐元年 (1403) 置。见“工曹清吏司”。
官制用语。宋朝于定员以外,额外加派官员主管或处理某事,称添差。此仅有其名不管实事,则称添差不厘务。官员任用类别之一。宋制,于正额外再额外添派官员主管或处理某事,称为添差;或仅有其名而不处理政务者,则称
官署名合称。即唐、宋时期集贤院、史馆、弘(昭)文馆。
官制术语。清制,凡汉官任外职,如离本籍过远不能迎养父母者,得请改为近省,以行省之毗连者为限,谓之告近。
唐朝太常寺四院之一,掌收藏大享用六乐之器。
官名。亦称三库档房主事。清朝管理户部三库大臣之属官。雍正二年(1724)设,满洲一人,领总档房事,三年一更代,缺出于各部院满洲主事内保送选补。掌理三库之文案,籍会出纳,综汇奏销,兼掌解库银两之批回及雇
官名。即“湖广清吏司员外郎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