点检房
官署名。宋朝门下省、中书省所属机构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置,掌省察差失。
宋代中书省吏员办事诸房之一。掌省察差失。
官署名。宋朝门下省、中书省所属机构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置,掌省察差失。
宋代中书省吏员办事诸房之一。掌省察差失。
官名。见“上京盐铁司”。
官名。宋有此加官,散官无职事,而地位高于正职。见《宋史·职官九·检校官》。
宋代三司内部机构,为度支八案之一。掌三军粮料、诸州刍粟给受、诸军校口食、御河漕运、商人飞钱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。秩从五品,隶长信寺,设于世祖至元二十五年 (1288),掌大都、上都二铁局人匠及怯怜口人匠,以材木铁炭皮货等物供斡耳朵各帐房所需。置达鲁花赤、提举、同提举、副提举各一员。后于长秋寺、承
北洋政府时期临时执政府的内部机构。相当于总统府的秘书厅,掌秘书事务。职官设置不详。
官名。简称都水司郎中。明清工部都水清吏司之主官。掌司事。明洪武二十九年(1396)设,一人,后增设四人,南京工部都水清吏司亦设一人,皆正五品。清顺治元年(1644)沿设,汉郎中一人。满洲司属初不分曹,
官名。《周礼》天官之属有疾医中士八人,掌治疗内科疾病。北周天官府太医下大夫的属官医正上士,正三命;医正中士,正二命,医正下士,正一命。职掌相当于《周礼》中的疾医。所属有医生三百人。
即“提点刑狱公事”。官名。宋置,又称“提点刑狱公事”,简称“提刑”,掌察所辖狱讼而平其曲直,所到审问囚徒,详覆案牍,凡禁系淹延而不决,盗窃逋窜而不获,皆劾闻,兼掌举刺官吏之事。见《宋史·职官七·提点刑
科举制科之一。唐代设置, 属儒学类科目。开元五年、六年(公元717、718年)诏举,郑少微等二人及第。
品官制度。隋唐至明清各朝用指官吏由无品级到有品级的变化,也泛指取得品级的官吏。以从九品为入流界限。没有取得品级者则称未入流、不入流、流外。隋唐时吏员经过考铨以后可以递升为流内官,称为入流。宋代称进入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