审判机构名。清末置,由大理院刑科主管,掌审判不服各省高等审判厅判决的上诉案件。
见“检正官”。官名。宋置,见“检正官”。
实业部直属机构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依照民国二十一年(公元1932年)四月九日公布的《国货审查委员会规则》规定,掌审查国货,发给国货证明书。审查委员会额定为十一至十五人,除工业、商业两司司长为当然委员外,
官名,汉置,俸二百石,共三人,主书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三·尚书》。
官署名。北宋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后,户部置,分属度支司,掌赏赐衣物钱帛。
宋朝提点刑狱公事别称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秋官府司隶下大夫掌蛮隶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官署名。清末置,属学部。掌机要文移,审核图书、典籍、设郎中一人为主官。司内分设三科:机要科,掌理机要文书,撰拟紧要章奏及关涉全部事体的文件函电,并稽核京外学务官员功过、任用、升调及掌检定教员、聘用外籍
官名。十六国后赵置。《晋书·石勒载记下》: “以左常侍霍皓为劝课大夫,与典农使者朱表、典劝都尉陆充等循行州郡,核定户籍,劝课农桑。”
参“蕃汉二字院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