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语屋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火器营

火器营

官署名。清朝八旗军中专门操演枪炮火器的军营,康熙三十年(1691)置。营兵有鸟枪护军(使用鸟枪)与炮甲(操用子母炮)两种。组成内、外两营。内火器营驻于城内,又分枪、炮两营。外火器营驻于城外蓝靛厂,专习鸟枪。设掌印总统大臣一人,总统大臣若干人,掌内、外火器营政令。下置协理事务翼长一人,署翼长营总三人,鸟枪护军参领四人,笔帖式八人。内、外火器营分别设翼长一人,署翼长营总一人,营总三人,鸟枪护军参领四人,副鸟枪护军参领八人,署鸟枪护军参领十六人,分掌内、外火器营训练事务。


清代禁卫军队之一。康熙三十年(公元1691年)立,抽调八旗满洲、蒙古习火器之兵另组为营。营兵有鸟枪护军和炮甲两种,额定满洲、蒙古每佐领下抽鸟枪护军六人,炮甲一人,组成内外两营,共有官兵七千八百多人。内火器营在城内,分枪、炮两营;外火器营在城外,专司鸟枪。内外火器营分别定时训练,除操演枪、炮之外,并操演步射、骑射及各种技艺。其职掌是守卫京师,皇帝出巡时扈从警卫。火器营设掌印总统大臣一人,总统大臣无定员,掌火器营之政令,内外火器营分别设翼长各一人,署翼长营总各一人,营总各一人,鸟枪护军参领各四人,副鸟枪护军参领各八人,署护军各十六人,分掌内外营训练事务。办理本营文移事务的属官有协理事务翼长一人,署翼长营总一人,营总三人,鸟枪护军参领四人及笔帖式八人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左司政

    官名。渤海国官,置一人,居左右平章事下,比唐朝尚书仆射。

  • 典翼马

    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属翼王府,员额六十人,官阶为职同总制。参见“典马”。

  • 典农使者

    官名。十六国后赵置。《晋书·石勒载记下》: “以左常侍霍皓为劝课大夫,与典农使者朱表、典劝都尉陆充等循行州郡,核定户籍,劝课农桑。”

  • 内外城预审厅

    官署名。清末京师司法机关。光绪三十一年(1905)改内外城工巡局发审处设,直属巡警部。三十二年,改隶民政部。掌京师民事、刑事诉讼事宜,重大案件咨刑部处理。辖看守所、待质所。置五品正审官,总理厅务。三十

  • 监尉

    军中杂职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每监军六十人,官阶为职同旅帅,掌护卫监军。

  • 相国左司马

    官名,三国魏置,掌帅军征伐或驻守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陈留王奂》:“相国左司马夏侯和、骑士曹属朱抚时使在成都。”

  • 验估

    海关征税部外班洋员,属验查官,分超等验估与验估二级。见“征税部”。

  • 治书御史

    即“治书侍御史”。

  • 振肃卫司

    官署名。金朝置。设于南京宫城。掌妃嫔出入,总领护卫导从。

  • 湖广道监察御史

    官名。明清都察院所属湖广司之主官。掌道事。明洪武十五年(1382)设,三至五人。后增至八人。南京都察院亦设三人。皆正七品。清顺治元年(1644)沿设。乾隆十四年(1749)定制,设掌印御史满、汉各一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