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军部参谋官
官名。清宣统二年(1910)设。一等二人,军阶副参领,从三品; 二等四人,军阶协参领,正四品。掌承办本部谘询事件,参订舰队、学堂、厂所章制,调查海军水师应行改革事宜。
官名。清宣统二年(1910)设。一等二人,军阶副参领,从三品; 二等四人,军阶协参领,正四品。掌承办本部谘询事件,参订舰队、学堂、厂所章制,调查海军水师应行改革事宜。
省政府特聘的顾问人员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以文人充任。江西省曾设置职权相当于副省长的参事,则是特例。
官场用语。清制,凡公文由两人以上联合署名者称“会衔”。
郡分职诸曹之一。汉代公府有仓曹,主仓谷事。郡府亦置仓曹,又称谷曹,主收民租,设有掾、史。《后汉书·戴就传》有仓曹掾,《两汉金石记》一一《苍颉庙碑阴》有仓曹史,《隶释》五《巴郡太守张纳碑》又有左右仓曹史
见“纠察在京刑狱司”。
官名。辽朝置,属南面官。加官,无实职。在右龙虎军大将军上。
官名,三国吴置,掌帅军作战或驻守。督,大将。西陵督,犹言西陵大将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陸胤传》:“引军而南……交域清泰。就加安南将军。复讨苍梧建陵贼,破之……永安元年,征为西陵督,封都亭侯。”
官署名。清末法律馆所属机构。详“修订法律馆”。
官名。魏晋南北朝皆置,为尚书省都官曹长官通称,亦称都官郎中,资深勤能者可转侍郎。职掌刑狱,亦佐督军事。或说魏隶尚书左仆射,晋隶三公尚书。东晋桓玄一度改名贼曹郎。南北朝隶都官尚书。魏、晋、宋六品,梁五班
官名。北魏时“内都坐大官”的异称。见赵万里《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》图版九九《元飏墓志》。
官名。渤海国左六司仓部次官,位郎中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