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语屋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海军大臣

海军大臣

官名。清末海军部之长官。宣统二年(1910)设。军阶正都统,从一品。掌主全国海军行政事宜,统辖海军及各省水师,并暂行兼办海军司令部。民国改称海军总长。


官名。清末设海军大臣,为海军部长官,掌管海军。《清史稿·职官四·海军部》:“大臣掌主海军,稽覆水师及司令部,以固海疆。副大臣贰之。”其属官有参谋、参事、秘书、司长、科长等官。详见《清史稿·职官四·海军部》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长流贼曹

    官署名。东晋末刘裕丞相府分贼曹而置,后成为公府、将军府属曹,长官为参军。南朝宋小府不置。南齐、梁、陈沿之。北魏诸州府,北齐三师、二大、三公府,护军府,诸州府,诸镇均置,长官为参军事。掌盗贼徒流事。

  • 庶务长

    见“庶务提调”。

  • 商品出口检验局

    工商部直属机构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根据民国十八年(公元1929年)六月十日修正公布的《商品出口检验局暂行章程》规定,商品出口检验局各冠驻在地名以分别之,掌理出口商品的一切检验事务。设局长、副局长各一人(

  • 西曹属

    官名。东汉、三国魏、晋朝置,西曹次官,阙掾则为西曹长官。官名,东汉始置,为西曹副长官;无掾,属则为西曹长官,掌府史署用。其后,三国魏、晋等皆沿置。参看“西曹”、“西曹掾”条。

  • 御史府右院

    官署名。参见“御史府”。

  • 杂历

    任官制度。明朝定以监生往各衙署历事制度。往各部掌写本之事,或随同御史出巡。往各司写本者,户部十名,礼部十八名,兵部二十名,刑部十四名,工部八名,都察院十四名,大理寺、通政司各四名,随御史出巡者四十二名

  • 右大司马

    官名。新莽地皇元年(后20)分大司马为前后左右中五员,分掌军政。更始政权亦分设左、右大司马。东汉初合为一员,旋罢。三国吴孙权赤乌九年(246) 复分置左、右,孙亮建兴(252—253)中合为一员。十六

  • 野虞

    官名。春秋战国置。掌农事及山野林木。《吕氏春秋·季春》: “命野虞无伐桑柘。”高诱注: “野虞,主林官。”《孟夏》: “命野虞出行田野,劳农劝民,无或失时。”官名。掌田及山林。《礼记·月令》:“是月也

  • 参军府

    官署名。明太祖洪武三年(1370)于各王府置。设参军一人,正五品,录事二人,正七品,纪善一人,正七品。翌年,改参军从五品。九年,改参军府为长史司,参军为长史。

  • 十四博士

    东汉所置教授《五经》的十四位博士(学官)。《后汉书·儒林传》:“及光武中兴,爱好经术……于是立《五经》博士,各以家法教授,《易》有施、孟、梁丘、京氏,《尚书》欧阳、大小夏侯,《诗》齐、鲁、韩,《礼》大