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部左丞
官名。清末法部职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左、右各一人,正三品,简任。掌总核承政厅事务,并考核各司重要事件。
官名。清末法部职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左、右各一人,正三品,简任。掌总核承政厅事务,并考核各司重要事件。
官名。清朝驻防八旗中的专城将领。设于直隶及盛京地方的一些城镇、关口。额定十八人,正四品,俱满缺。辖兵五十名至数百名不等,总掌本城镇旗籍和防守事务。下设佐领、防御、骁骑校等官。分别由驻防将军、都统、副都
妃嫔号。北魏置。北魏初,后宫除皇后外,皆称夫人。太武帝时,增左、右昭仪及贵人、椒房、中式数等。见《魏书·皇后列传》。1、后妃的代称。皇后所居之房,以椒涂壁,故称椒房。因皇后所居,故为后妃的代称。《汉书
官署名。西夏朝仁宗天盛十年(1158)始置。西夏朝景宗元昊始造货币, 但境内铜少, 故通用宋、辽、金三国货币,而以宋钱为主。仁宗置此监,命监察御史梁惟忠执掌,铸天盛元宝等钱,与金正隆元宝钱并用。西夏铸
即“精奇尼哈番”。
官名,属五威将,掌佐五威将班符命于天下。详《五威前帅》条。
医官阶官名。宋徽宗政和二年(1112)改西绫锦使置。五年改名保痊大夫,宣和元年(1119)又改平和大夫。后定为正七品。金朝复置,为太医官二十五阶第六阶,正五品上。元朝沿置,为太医散官十五阶第四阶,正四
官名。北魏置。为内秘书属官,由皇帝所信任的中散官充任。《魏书·崔宏传》:“天安元年(466),擢(崔衡)为内秘书中散,班下诏命及御所览书,多其迹也。”孝文帝太和(477—499)改制罢。
官署名。元世祖中统四年(1263),为削夺汉军万户军权,于燕京、益都济南、河南、北京、平阳太原、真定、东平、大名彰德、西京、京兆十路分立,分管各地汉军军户。至元元年(1264),罢各路奥鲁总管府,设总
节度判官之省称。
官署名。辽北面官,所掌不详。有都统领、副统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