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司令史
吏名。宋朝谏院置。
吏名。宋朝谏院置。
官名。明朝对掌管诒狱的锦衣卫指挥使的别称。
官名。南朝梁置,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七班,拟镇兵将军等号,大通三年(529) 定制后,仍拟镇兵将军等号。
官名。见“宣抚使司”。
见“职令状”。
清制,凡亲王以下、奉恩将军以上缺出,由宗人府选其子嗣内才智、骑射、满语优者数人,无论嫡庶,引见钦定,承袭爵位,称为袭封。
诸侯的妾。《左传·昭公二十八年》:“叔向欲娶子申公巫臣氏……是郑穆少妃姚子之子。”
官名。明太祖洪武十三年 (1380) 置兵部左、右侍郎各一员,正三品,为兵部副长官,协掌部务。时罢中书省,六部直达皇帝,分掌政务,故其职甚重。清朝顺治元年 (1644) 改兵部左、右参政为左、右侍郎,
官名。北齐司农寺所属有梁州水次仓,置令及丞,掌管储藏水运到梁州的谷物。
官名。宋太宗太平兴国八年(983)置,掌编修史籍,以别官兼任。
官名。元朝置,为功德司副官,佐功德使掌佛教事务,秩正三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