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制院副院长
官名。即“法制院副使”。
官名。即“法制院副使”。
学官名。元置,掌协助教授训导天文生。
见“甲琫”。
“右小武伯下大夫”的省称。
宦官职名。明置,长随掌召对宣官,赍送钦赐大臣的银粮、羊酒、瓜茄等,收接捧进全国文武官员、各藩府进到表笺礼物。其为首数员,有官帽叫答应牌,因称答应长随。
官名。北宋前期置,员一人,以京朝官充任,为太府寺次官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罢,另设少卿一人主其事。官名。见“判太府寺事”。
官名。元置,见“尚供总管府”。
科举制科之一。唐代设置,属于文类科目。建中元年(公元780年)诏举,奚涉等六人及第。
官名。清乾隆二十四年(公元1759)年置,掌库车回城事务,兼辖沙雅尔城(今沙雅)。属官有印房章京、粮饷章京、笔帖式等。
参见“钦差大臣”。
官署名。明朝南北两京均设,隶户部及南京户部,各副使一人,未入流,掌粮草储出诸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