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语屋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法克师大

法克师大

满语官名。法克师,满语意为工匠、匠役。大,头目、首领之意。清初定汉名为“催总”,即工部及内务府属官之匠役催总。乾隆二十四年(1759),改为“司匠”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修补制敕匠

    杂任职名。唐代置,中书省员额五十人,门下省员额五人,掌修补制敕之事。

  • 知三班院

    官名。见“三班院”。

  • 东司

    清朝布政使之别称。

  • 也可札鲁忽赤

    蒙古语。汉译“大断事官”。蒙、元官称,札鲁忽赤之长。见“札鲁忽赤”。

  • 上都修内司

    官署名。元朝置,秩从五品,隶上都留守司,掌上都内府修缮,设于元世祖至元八年(1271)。置大使一员,副使三员。

  • 南北互调

    官员任用限制之一。此制实行于明初,见“回避”。

  • 总制使

    官名。南宋高宗绍兴五年(1135)置,以参知政事兼任,掌提领措置财用,创收总制钱。其官署为总制使司,或称总制司。六年罢。官名。北宋绍兴五年(公元1135年)参知政事孟庾提领措置财用,奏请令州军再增收头

  • 法部

    官署名。清末中央司法行政机构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,改刑部设。掌全国司法行政,办理朝审、秋审事宜,复核大理院死刑案件,监督京外各法司。置尚书一人,左、右侍郎,左、右丞,左、右参议均各一人。下设承政

  • 南院副承旨

    官名,辽朝置,属南枢密院,为都承旨的副职,掌承旨问对。见《辽史·百官志一》,参看“承旨”条。

  • 左曹员外郎

    ① 宋朝司封、司勋、考功、度支、金部、仓部、祠部、主客、膳部员外郎之统称。② 官名。宋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后置,属户部,员二人,佐理户部左曹之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