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① 国都及郡县等地方官署所在地。如郡治、县治。天子所都亦称治。②官制用语。即以它官行使某官职权,多以较高官职来管理较低官职事务,或有同级官员兼治的。北朝较多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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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官名。详“赃罚库”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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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官名。北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置,为南外都水丞司长官。哲宗元祐五年(1090),令以三年为一任。徽宗宣和三年(1121)罢。南宋高宗绍兴九年(1139)复置,于应天府置司。十年,都水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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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官制用语。唐、宋兼御史台官,称宪衔。唐朝后期,始授御史台兼官,以示优崇。宋朝分兼御史大夫,兼御史中丞、兼侍御史、兼殿中侍御史、兼监察御史五等。以授武臣、宗室及禁军将校。通事舍人、内殿崇班以上武臣,初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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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官名。西汉初为将军名号之一,统兵征战,事讫即罢。文帝即位,拜宋昌为之,总领南、北军,始成为重要武职,其后屡典京城、皇宫禁卫军队。东汉位次大将军、骠骑将军、车骑将军,秩万石,位亚三公。开府置官属。魏晋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