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语屋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河道

河道

官名。亦称管河道。明清道员之一。明弘治(1488—1505)中河南设一人,以按察司副使充任。隆庆六年(1572)添设一员,专理黄河修筑堤岸之事。清顺治(1644—1661)初年于河道总督之下,置各分司管理河务,后渐裁分司,改归河道管理,掌理疏浚堤防之事。初带原品衔充任,乾隆十八年(1753)定为正四品。共设十一人,计直隶五人,山东、河南、江苏各二人。其中专任者,有直隶永定河道、山东运河道、江苏淮徐河道及淮扬河道四人,其余各道皆由地方巡道兼管。光绪(1875—1908)年间仅余永定河道为专任,其余各道皆为兼管。另有河库道掌理治河银两,品级与河道同。


官名。清朝设此官,掌管河道堤防疏浚等事;凡与河务有关的地方,都设河道。江南淮徐河道驻徐州,淮扬河道驻淮安,山东河道驻济宁,直隶永定河道驻固安。这些“河道”,都是专理河务的官员,故以此名官。见《清史稿·职官三·河道总督》、《历代职官表·历代职官简释·河道》、《历代职官表·河道各官》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长信寺少卿

    官名。元置,为长信寺的佐官。见“长信寺”。

  • 门下游徼

    吏名,汉置,为县令(长)的佐吏,掌巡查盗贼事。本为外部吏,加“门下”二字,则为内部吏,出则带剑导从,居则徼循查禁盗贼。汉朝自公卿以下至郡,皆置督盗贼,县不置督盗贼而置门下游徼,两官名称不同,而职掌一样

  • 银印

    清朝中央和地方常设机构所用最高一等之印信。由礼部铸印局铸造。宗人府、军机处、六部、都察院、理藩院、翰林院、内务府、通政使司、大理寺、太常寺、顺天府、各省布政使司,以及衍圣公、公、侯、伯、经略大臣、领侍

  • 右主客郎

    官名。西晋置,为尚书省右主客曹长官通称,亦称郎中,六品。东晋省并主客郎。北魏复置,孝文帝太和十七年 (493) 定郎为从五品中,郎中五品上; 二十三年皆称郎中,六品,仍可通称为郎,北齐省。

  • 集贤殿大学士

    官名。唐代宗大历(766—779)中改集贤院学士置,以宰相兼,掌修书之事。五代、宋初因之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罢。

  • 西南面五押招讨司

    官署名。辽朝北面官,所掌不详。

  • 同提举详定一司敕令所

    官名。南宋孝宗乾道六年(1170)置,以参知政事兼任,掌编纂敕令。

  • 津主

    官名。东晋、南朝置。在建康城西的石头津和城东的方山津各置一人,下设贼曹一人,直水五人,以检核禁物及亡叛者。荻、炭、鱼、薪之类过津,并十分税一以入官。东路无禁货,故方山津检察较简。官名。隋设此官,负责在

  • 拦头

    役名。宋朝下等役职。掌在监当官与专知指挥下稽察来往商旅,拘拦搜检漏税及禁卖货物。差五等户充当,或招募。公人名。宋代州役之一,在监当官与专知官指挥下稽察来往商旅,拘拦搜检漏税物资等。一般差第五等户充任或

  • 邮运航空处

    交通部直属机构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依照民国十八年(公元1929年)十一月二十三日公布的《邮运航空处章程》规定,其职任为掌理全国邮运航空事务,所掌具体事项为规划全国邮运航空线,经营邮运航空事业,筹画并办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