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语屋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河泊所

河泊所

明、清掌征收鱼税的机构。于全国各河湖堰池设。明朝视事之繁简设官一至三人不等; 清朝设大使以掌其事。


官署名。元朝在建康、安庆、池州等处设河泊所,以大使、副大使领之,掌收渔税。明沿元制,洪武十五年有河泊所二百五十二处。清朝只在广东设所,有官二人,见《明史·职官四·河泊所》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某国详稳

    官名。见“某国详稳司”。

  • 国子监掌馔厅

    明代国子监的内部机构。设掌馔二人,未入流,办理本监饮食事务。

  • 左司侍郎

    官名。即尚书左丞,五代后梁太祖开平二年(908)因避讳改,后唐庄宗同光元年(923)复名尚书左丞。

  • 山监

    官名。南朝宋置。宋文帝元嘉二十四年(447)张绩曾任此官,见《宋书·符瑞志》。

  • 伏夜牙门

    官名。西晋怀帝永嘉元年(307)汲桑置,以石勒任之。参见“牙门将”。

  • 甲琫

    官名。亦称“甲本”。清朝西藏地方武官之一。隶于戴琫,分掌各城典兵之事。设六品官二十四人。每人辖定琫五人。遇有缺出由定琫升补。

  • 传诏

    官名。北魏置。掌传达皇帝诏命,及宣召大臣。地位不高。

  • 前军将军

    官名。西晋武帝泰始 (265—274)初置,与后军、左军、右军将军合称四军将军,各领营兵千人,是护卫皇帝宫禁的主要禁军将领之一。员一人,四品。东晋初犹领营兵,哀帝兴宁二年 (364),因不领营兵,罢。

  • 循吏

    旧史所称奉法循理之吏。《史记》作有《循吏列传》,《汉书》《后汉书》亦有《循吏传》。后代史书或沿之。西汉著名循吏有文翁、黄霸、龚遂、朱邑、召信臣等; 东汉有杜诗、卫飒、任延、王景等。循吏一般能注意发展社

  • 典宝副

    官名。明朝于各王府长史司典宝所置,一人,初为从六品,后改从八品,佐典宝正掌王府印章、符牌之事。嘉靖四十四年(1565)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