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政使司
官署名。清末东三省所属之办事机构。光绪三十三年 (1907) 置。掌主民籍。各设民政使一人掌司事,下设佥事、科员及一、二等医官协助办事。宣统元年(1909),黑龙江省裁度支使,所管财政事亦归民政使司兼管。
官署名,清朝置,掌主民籍。其长官称民政使,从二品。下属有佥事、科员、医官等。见《清史稿·职官六》。
官署名。清末东三省所属之办事机构。光绪三十三年 (1907) 置。掌主民籍。各设民政使一人掌司事,下设佥事、科员及一、二等医官协助办事。宣统元年(1909),黑龙江省裁度支使,所管财政事亦归民政使司兼管。
官署名,清朝置,掌主民籍。其长官称民政使,从二品。下属有佥事、科员、医官等。见《清史稿·职官六》。
禁军名。后梁置,《五代会要·京城诸军》记后梁开平二年(公元908年)十二月,改左右龙虎军为左右天武军,与左右天威军、左右英武军合称六军,以勋戚旧臣领之。
官名。① 西汉武帝始置,为北军八校尉之一,位次列卿,属官有丞、司马等。领内附越人骑士,戍卫京师,兼任征伐。东汉初罢,光武帝建武十五年(后39)改青巾左校尉置,为五校尉之一,隶北军中候,掌宿卫兵,有司马
官名。三国吴置。协助东观令校书修史。《晋书·周处传》:“仕吴为东观左丞。”官名,三国时吴置,掌佐助东观令校书、修史。《晋书·周处传》:“(周)处遂励志,好学而有文思,志存义烈,言必忠信,克已期年,州府
官署名。清末陆军部所属机构。宣统三年(1911) 由军学司改设,职掌不变,辖教育、步队、马队、炮队、工程队、辎重队六科。置处长一人掌处事,下设副官一人,科长六人,科员三十四人,普遍编辑员三人,兵事编辑
官名。元置,属武备寺,员额二人,掌对于制造箭矢的原料筋角翎毛质量的判别。
官名。元置,见“上都留守兼本路都总管府”。
官名。即殿中监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名殿中监。官名。唐置,见“中御府”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《显祖嫔侯骨氏墓志》:“祖俟万斤,第一品大酋长。”(赵万里《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》图版二一)参见“领民酋长”。
官名,汉置,东汉郡守的属员中有比曹掾、史各一人,掾为正,史为副,掌年终检查核实户口财物等事。见《隶释·巴郡太守张纳碑》。
官名。南朝梁置,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八班,与武臣将军等同班,代旧前、后、左、右四将军。普通六年(525)定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二十八班。南朝陈拟第四品,比秩中二千石。如加为爪牙大