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语屋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民政使司

民政使司

官署名。清末东三省所属之办事机构。光绪三十三年 (1907) 置。掌主民籍。各设民政使一人掌司事,下设佥事、科员及一、二等医官协助办事。宣统元年(1909),黑龙江省裁度支使,所管财政事亦归民政使司兼管。


官署名,清朝置,掌主民籍。其长官称民政使,从二品。下属有佥事、科员、医官等。见《清史稿·职官六》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陇右河西道提刑按察司

    官署名。元朝地方监察机构,世祖至元十二年 (1275) 由西夏中兴道、巩昌两按察司合并而成,置司巩昌 (今陕西陇西) ,仍简称巩昌按察司。二十年,移司于甘州路 (今甘肃张掖),改为河西陇北道提刑按察司

  • 互管佐领

    清朝八旗世管佐领之一。又称“轮管佐领”。凡原立佐领人有亲子孙,而让与亲兄弟、伯叔、伯叔祖、曾伯叔祖之子孙及远族人承管者,为“同姓互管佐领”,佐领员缺依世管佐领例拣补。凡两姓或数姓合编互管之佐领,初亦递

  • 文官长

    官名。民国置,为文官处长官。详“文官处”条。官名。国民政府文官处的主官,见“国民政府文官处”。

  • 编制司

    官署名。清末置,属法部。掌京外奏咨减等盗犯,定地编发给官兵为奴事项及奉天、吉林、黑龙江、山东、山西、察哈尔右翼、绥远城、归化城刑事、民事案件。设官有郎中三人,员外郎、主事各四人。司内分设奉天、吉江、山

  • 郊社署

    官署名。金朝置。属太常寺。掌社稷、祠祀、祈祷并听舍祭器等物。设令、丞领署事,秩从六品、从七品。曾设直长一职,章宗明昌三年 (1192)罢。承安三年(1198),设祝史、斋郎一百六十人。完颜永济大安元年

  • 儒学提举司

    官署名。元朝置,掌地方儒学。秩从五品。设于各行省所在地,统诸路、府、州、县学校、祭祀、教养钱粮等事,并考校呈进著述。设提举、副提举各一员。官署名。《元史·百官七·儒学提举司》:“儒学提举司,秩从五品。

  • 总领南面军务

    官名。辽朝置。南京兵马都总管府官员。总领南面兵马之事。圣宗时,耶律休哥总南面军务,以便宜从事。

  • 猛震将军

    见“十猛将军”。

  • 斜谷监副监

    官名。唐朝将作监所统斜谷监副长官,置一人,从七品下。

  • 巡守

    古代帝王视察诸侯所守的地区。《尚书·虞书·舜典》: “东巡守。”孔安国传: “诸侯为天子守土,故称守,巡行之。”《孟子·梁惠王下》: “天子适诸侯曰巡狩。巡狩者,巡所守也。”朱熹集注: “巡所守,巡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