殿中右曹尚书
官名。北魏置。参见“殿中尚书”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参见“殿中尚书”。
官名。辽置,属大惕隐司,见该条。
官名。元朝设此官,掌花卉果木。见《元史·百官六·上林署·花园》。官名。元置,见“花园”。
官名。见“官告院”。
清朝皇族的女儿称“格格”,意为“小姐”,其封爵等级有五:1、郡主,2、县主,3、郡君,4、县君,5、乡君。不入五等爵的称“宗女”。见《清史稿·职官一·宗人府》,参看“格格”条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,隶崇祥总管府,秩从七品。掌大承华普庆寺颜料诸物出纳。原设诸物库、永积仓,文宗天历二年(1329)合为财用所。设提领、大使、副使各一员。
官名。商代设置,掌为王室养殖和捕捞鱼类。见《合集》二九七零零。
原为契丹氏族称谓。辽建国后,相当于“县”的建置。原为契丹氏族的称谓,辽建国后,相当于汉族地区“县”的建置。大部族的石烈设石烈夷离董、石烈麻普;小部族的石烈设令稳麻普、牙书。均为北面部族官。
官名,西汉置,掌察冤案。《汉书·张敞传》:“舜当出死……乃弃舜市。会立春,行冤狱使者出,舜家载尸,并编敞教,自言使者。”宫名。《汉书·张敞传》有行冤狱使者,可能是汉代廷尉临时派遣审核冤案之官。
官署名。清朝户部诸司及工部节慎库所属机构。顺治 (1644—1661) 中置,分掌出纳款项之事。
官署名。元世祖至元二十九年(1292),以武清(今河北安次南)等十一处并立大都水陆地土种田人民提领所。后又设大都随路管民都提领所。文宗天历元年(1328),并两所为大都等路民佃提领所,隶会福总管府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