武器署
官署名。唐朝卫尉寺置,有令一员、丞二员,掌在外使用之戎器,祭祀、巡幸之仪仗则纳于武库,给六品以上葬卤簿、棨戟,又有监事二员; 唐太宗贞观(627—649)中东都(洛阳)亦置。宋初存其名而无除授。金朝殿前都点检司置,有提点、令、丞,掌祭祀、朝会、巡幸及公卿婚葬卤簿仪仗旗鼓笛角之事; 又有直长二员、顿舍官二员。
官署名。唐置,掌外戎器。其官有令,正八品下;丞,正九品下。见《新唐书·百官三·武器署》。
官署名。唐朝卫尉寺置,有令一员、丞二员,掌在外使用之戎器,祭祀、巡幸之仪仗则纳于武库,给六品以上葬卤簿、棨戟,又有监事二员; 唐太宗贞观(627—649)中东都(洛阳)亦置。宋初存其名而无除授。金朝殿前都点检司置,有提点、令、丞,掌祭祀、朝会、巡幸及公卿婚葬卤簿仪仗旗鼓笛角之事; 又有直长二员、顿舍官二员。
官署名。唐置,掌外戎器。其官有令,正八品下;丞,正九品下。见《新唐书·百官三·武器署》。
官名。北宋真宗咸平三年(1000)群牧司置,以两省以上官充任,不常设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群牧司并入太仆寺,使名遂罢。辽朝七处群牧司皆置使。金朝从四品,位在提控诸乌鲁古之下。官名。见“
官署名。北宋前期置,属三司户部,掌勾校百官诸军诸司俸料、春冬衣、禄粟、茶、盐等。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,随三司废。
官名。民国置,为文官处长官。详“文官处”条。官名。国民政府文官处的主官,见“国民政府文官处”。
清朝官员俸饷之一种。用于优恤官员或家属。王公百官之禄称为俸,军兵之禄称为饷。凡大臣年老有病休致者,武职官有军功告休者,武职旗员告休者,及以上官员没后所遗孤、寡无告者,皆得请旨,依例领取全俸、半俸、四分
官署名。明清六科之一。明洪武六年(1373)置,设给事中二人。初隶承敕监,后隶通政司。二十四年设都给事中一人,左、右给事中各一人,给事中八人。永乐 (1403—1424) 中六科自为一署。南京亦设。掌
清代内阁内部机构。又称蒙古堂,掌译蒙、回、藏各部文字及外国来文。凡遇有各藩部陈奏事件及表文,均由藏古房译出具奏。颁赐各部落诰敕、碑文、匾额及奉旨特交事件,皆译出缮写,凡外国文件,如俄罗斯文字,即传翰林
官名。宋仁宗庆历七年 (1047) 置,以他官兼任,掌侍从备顾问,有所献纳则请对或奏对。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,定为正三品贴职。南宋因之。官名,宋仁宗庆历七年(公元1047年)置,以他
北周“露门学士”的别称。因露门又称虎门,故亦可称虎门学士,唐朝人避讳,改作此名。参见“露门学士”。
官名。北齐置,为长秋寺属官。员二人,从七品上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《魏书·于栗石传》:“太和(477—499)中,(于忠)授武骑侍郎,因赐名登。转太子翊军校尉。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从四品上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,未见。北周置为散官,三命。(1)为侍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