武卫常侍
武官名。南朝陈置,为前代武骑常侍的改名。参见“武骑常侍”。
武官名。南朝陈置,为前代武骑常侍的改名。参见“武骑常侍”。
官名。明清之制,大理寺分左右二寺,各有寺副一人,为寺正的副职,康熙三十八年(公元1699年)裁撤。
官名。契丹北面官,掌北面官审讯犯人之事。
指官爵品位。《左传·庄公十八年》: “王命诸侯,名位不同,礼亦异数。”
宋代官员注授差遣的方法之一。在任职官任职期满或够一定期限移授其它差遣,称为移注。
北魏孝文帝置。设博士,掌教授皇子宗室经义。《魏书·高祖纪下》: “幸皇宗学,亲问博士经义。”官学名。北魏置,专门培养皇室子弟。《魏书·高祖本纪》记太和十六年(公元492年)皇帝幸皇宗学,亲问博士经义。
明清州县地方乡里之职役。其时各大村镇,每村地分数甲,数十百家。每甲之中又分某乡、某排。一排之中有排甲稽察,一乡之中设乡约约束。专司传达政令,调解纠纷。明清时乡中小官,由知县任命,掌传达政令,调解纠纷。
官名。即监察御史里行。
京师警察厅内部机构。承司法处之命,分管刑事事项。设巡官二至三人,巡长十一至十二人。
官名。清朝职官之一种,即尚未实授之章京。所设机构,均有额定人数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 (556)仿《周礼》射人置,北周沿置。夏官府司射司长官,亦称司射大夫,贺若谊曾任此职。掌操演射箭时的礼仪与法度等事务。下设小司射上士以佐之,领司仗上士、司仗中士等官属。正四命。隋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