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①唐高祖武德三年(620)始置为刑部头司长官,二人,从五品上。掌司法及审覆大理寺与州府刑狱。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名司刑大夫,咸亨元年(670)复旧名。武则天光宅元年(684)再改秋官郎中,中
宋铨选之制,凡选人初次获得保举状,称为破白。
见“牧养监”。
战国时齐国经过考选和训练的步兵之称。因其持戟,又称持戟之士;又因其驻防于五都,又称“五都之兵”或“五家之兵”。
官署名。北宋开封府及陪都河南府、应天府、大名府皆置,分左、右两院,设左、右军巡使,左、右军巡判官为正副长官,掌治安及刑狱审讯。官署名。宋置,掌京城斗争及推鞫之事等;见《宋史·职官六·开封府》。
官名。清置,见“王府参领”。
吏名。北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,吏部置,员十人,分掌各案具体事务。吏员名。宋初置于中书省、尚书省六部及寺监,掌书写文书之事,其地位在手分之下。又宋初地方州县不设贴司,惟设私名与书手,掌
学校名。清理藩院所属学校之一。掌教授藏文以译西藏章疏文移之事。顺治十四年(1657)置,设六品教习一人为主官,后政为司业。又设助教一人,教习、副教习各二人,学生四十人。学生修业五年由达赖考试具题。官学
官名。明洪武十年(1377)以吏、户礼、兵、刑、工六科给事中隶承敕监,称承敕监给事中。十二年改隶通政司,后不隶通政司,于午门外东、西两直房办公,无专署。
①官署名。唐朝属五府 (即亲府、勋一府、勋二府、翊一府、翊二府) 及东宫三府 (即亲卫府、勋卫府、翊卫府) 所辖之折冲府。选五品以上官吏子弟,以宿卫宫廷。②官名。《周礼》天官属官,为内库长官。上士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