正首领
西夏军队职官。在将佐之下,小首领之上。有权正首领。
西夏军队职官。在将佐之下,小首领之上。有权正首领。
官名。西晋初置,掌尚书驾部曹,为六曹尚书之一,三品。武帝太康(280—289)以后省。北魏前期复置。《南齐书·魏虏传》: “驾部尚书知牛马驴骡。”孝文帝改制后罢。参见“驾部”。官名。北魏兴安二年正月置
官名。唐高祖武德(618—626)中置,为太子济司局长官。太宗贞观元年(627)改名太子典设郎,为太子典设局长官。参见“济司局”。
见“议政贝勒”。
阶官名。北宋徽宗政和二年(1112)重定武臣官名,改内园副使、洛苑副使、如京副使、崇仪副使置,为从七品武阶官,属大使臣。清朝乾隆二十年(1755),改武略将军置,为武职中属绿营者从五品之封赠。三十二年
官名。一州之长。《礼·曲礼下》: “九州之长,入天子之国,曰牧。”汉朝及其后,州牧亦省称牧,参见“州牧”。清朝为知州别称。1、掌畜牧之官。商、周派驻某地掌管六畜放牧及牧地的官。参看《免簋》《同簋》。2
官名。北宋仁宗嘉祐四年(1059)置,为馆阁职事之一,不兼他务,专掌编校三馆、秘阁图书,以二年为一任。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废。
明制以沿河府、州、县官兼管河务。据《明会典》记载,有管河知州、管河知县、管河同知、管河通判、管河县丞、管河主薄、管河吏目、管河典史等名目,由管河道管辖。
周朝诸侯之长。《尚书·周书酒诰》:“越在外服、侯、甸、男、卫邦伯。”《召诰》:“周公乃朝用书命庶殷,侯、甸、男邦伯。”指州牧、州刺史。《书·召诰》:“命蔗殷,侯甸男邦伯。”注:“邦伯,方伯,即州牧也。
官署名。北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置,隶兵部,掌兵部帐籍,颁发武选告身。南宋因之。
支撑社稷的重臣,也称社稷臣。《晏子春秋·内篇杂上·第十三》:“公曰:‘然夫子之于寡人何为者也?’对曰:‘婴社稷之臣也。’公曰:‘何谓社稷之臣?’对曰:‘夫社稷之臣,能立社稷;别上下之义,使当其理;制百