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桑园部

宦者官署。北齐置,属长秋寺园池属。设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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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典医署

    官署名。元朝置。秩从五品,掌东宫太医,隶詹事院。设于世祖至元十九年 (1282)。三十一年,改掌医署,隶徽政院,寻罢。成宗大德十一年(1307),立典医监,武宗至大四年 (1311)罢。泰定帝泰定四年

  • 市社会局

    市政府属局之一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以局长为主官。掌理粮食储备及调节事项;农商工业的改良及保护事项,劳工行政事项,造林垦牧渔猎的保护及取缔事项,合作社及互助事业的组织及指导事项,教育文化事项,育幼养老济贫

  • 奉上太医

    金制,太医院所属有正奉上太医、副奉上太医、长行太医等。见《金史·百官二·太医院》。伎术官名。金于太医院置正、副奉上太医,及长行太医,掌医疗之事,十科员额共五十人。

  • 廷辩

    汉朝议政制度,亦作庭辩。公卿百官奉皇帝之命会集朝廷,就施政方针或重大事件进行辩论。《汉书·窦婴传》: “上然之,赐婴食,曰‘东朝廷辩之。’”颜师古注引张晏曰: “会公卿大夫东朝,共理而分别之。”

  • 抚恤委员会

    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于抗日战争时期设置,属军事委员会。掌理关于伤亡官兵的褒扬抚恤及其遗属的救济。

  • 弘义宫提辖司

    官署名。辽朝置,北面官,统领弘义宫各地丁户,征调兵丁。共设南京、西京、奉圣州、平州四处提辖司。

  • 僧正司

    官署名。管理佛教事务之机构。元朝始设于各州,掌理僧尼词讼。凡遇僧尼与百姓发生词讼,则与地方官府共同处理。长官为僧正。武宗至大四年(1311)二月,仁宗登极,下令罢各级僧司衙门,遂废。明洪武十五年(13

  • 翰林画待诏

    官名。辽朝南面官,翰林院、翰林画院官员,掌作画等事。亦称“翰林待诏”。

  • 少司农

    清朝仓场侍郎之别称。

  • 王后

    简称“后”。周朝天子的配偶。后宫女官之长。《周礼·天官 ·内小臣》: “内小臣掌王后之命。”1、国君。古代国君称后。王和后都是指国君。《诗经·大雅·文王有声》:“王后维翰,王后烝哉。”传:“后,君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