柴草部
官署名。北齐置。设丞。隶司农寺钩盾署。
官署名。北齐置。设丞。隶司农寺钩盾署。
宋朝主管侍卫马军司公事省称。
官署名。①明朝户部所属清吏司。永乐十八年 (1420) 始置,设郎中、员外郎各一人,主事二人。掌交阯布政司户口、钱粮等事,并代管京畿及卫所户口、钱粮之事。宣德十年 (1435) 革。②明朝刑部所属清吏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天官府计部中大夫掌纳上士佐官,正二命。
郡分职诸曹之一。北魏、北齐置,有租曹掾及佐,掌租赋之事。
官名。元至大四年(公元1311年)置尚牧所,属宣徽院,秩从五品,设提举二人为主官,下设同提举、副提举、吏目各一人。
官名。北魏诸州沙门曹长官,主持州内佛教事务。北魏末,因战乱仓廪空虚,诏诸沙门有输粟四千石入京仓者,授本州统。
州分职吏名。北齐上上州在户曹掾、史之外,又有左户掾、史,其与户曹掾、史如何分工则不详。参见“州户曹掾史”。
①官名。(1) 春秋始置,战国沿置。或称将军。军队主帅。《孙子·作战篇》: “故知兵之将,民之司命,国家安危之主也。”(2) 百人之长。又称“百将”。战国秦置。《商君书·境内》: “五人一屯长,百人一
见“都提举万亿宝源库”。
兼行护军之职。护军,掌护卫将帅,察举不法。《后汉书·盖延传》:“彭宠为太守,召延署营尉,行护军。”参看“护军”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