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语屋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条例司

条例司

制置三司条例司简称。


官署名。宋置,为“制置三司条例司”的简称,掌经画邦计,议变旧法以通天下之利。见《宋史·职官一·制置三司条例司》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北面坊场局冶牧厩等官

    辽朝北面官类名。为专门管理畜牧、冶炼、器物制造等官衙的统称。有诸坊、围场、诸局、群牧、尚厩、飞龙院、监鸟兽等官署。

  • 兵部总部

    官署名。明初兵部属部之一。洪武六年(1373)始置,掌武职选授、升调、袭替、功赏之事。设郎中、员外郎各一人,主事三人。十三年,改设主事一人。二十二年改称司马部,二十九年改为武选清吏司。

  • 大详稳司都监

    官名。辽朝大详稳司监治之官。武官名。见“大详稳司”。

  • 协都统

    军阶名。清末新陆军上等官阶之一。光绪三十年(1904)定新陆军官员等级,分三等九级,始置。为上等第三级,任统领官,秩视副将,阶从二品。宣统元年(1909)修订,军佐冠以军医、制械等字样。

  • 南右卫大将军

    官名。渤海国十卫之一南右卫长官,置一人。官名。渤海国十卫之一南右卫长官,置一人。

  • 武贲郎将

    官名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改十二卫护军置,每卫四人,正四品。

  • 爵谥

    对已死的大臣追赠爵位和谥号。《后汉书·皇后纪·光烈阴皇后》:“追爵谥贵人父为宣恩哀侯,弟訢为宣义恭侯。”

  • 募员虎贲将

    官名。北魏置。统领募员虎贲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从五品下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载。

  • 擢用

    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。即任用官员之方法。指不拘流品,越等破格任用贤才之例。凡经博学宏词、经济特科、考廉方正等特科选拔,以及会推、保举荐擢之人才,均属此例。

  • 廷试

    见“殿试”。科举考试的方式之一。即“殿试”,见该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