木仓监督
官名。清朝工部所属木仓之主官。掌仓事。顺治(1644—1661)初设,一人,以满司官充任。康熙六十年(1721)改设满、汉司官各一人,每年一更代。后改为二年一更代。
官名,清置。清代各省每年都要运木材到京,存贮在天安门右千步廊外,以工部司员满汉各一人为监督,任期二年。见《历代职官简释·木仓监督》。
官名。清朝工部所属木仓之主官。掌仓事。顺治(1644—1661)初设,一人,以满司官充任。康熙六十年(1721)改设满、汉司官各一人,每年一更代。后改为二年一更代。
官名,清置。清代各省每年都要运木材到京,存贮在天安门右千步廊外,以工部司员满汉各一人为监督,任期二年。见《历代职官简释·木仓监督》。
官名。明清光禄寺所属机构珍馐署之副长官。协助署正掌署事。明初设一人,后改为四人,从七品。清朝设二人,俱由满人担任,初制六品,康熙九年(1670)定为从七品。
御厩名。唐武则天万岁通天元年(公元696年)置仗内六闲,分别以飞龙、祥麟、凤苑、鹓鸾、吉良、六群为名,亦称六厩,各厩以奉御为主官。以殿中丞检校仗内闲厩,以中官为飞龙使,掌六厩之事。
官名。同“虞”。又称“吴人”。周朝置。掌山泽范囿。参见“吴人”。
官署名。清朝内务府武备院之办事机构。康熙十五年(1676)设。掌制造、收发弓箭、靴袜、毡片等。下设备弓处、备箭处、箭厂、骲头作、靴皮作、毡作、沙河毡作、帽作、杂活作。置五品员外郎二人,六品库掌二人,六
周朝诸正官之合称。位卑于卿士。《尚书·洪范》: “曰王省惟岁,卿士惟月,师尹惟日。”孔颖达疏: “《正义》曰: ‘师,众也; 尹,正也,众正官之吏。谓卿士之下有正官大夫,与其同类之官之长。《周礼》大司
官名。清末始置,北洋政府时期沿置,属县劝学所。员额二至四人,分掌所内事务,并分任各区劝学事务。二年一任,任满后可连任。
春秋晋等国所置上军之副长官。
官名。北周置。主持洛阳宫殿苑林的营建。《周书·窦炽传》: “及宣帝营建东京,以炽为京洛营作大监,宫苑制度,皆取决焉。”
官名。隋朝门下省尚药局置四员,正七品上; 炀帝大业三年 (607) 改隶殿内省。唐朝殿中省尚药局沿置,四员,从六品上,掌宫内供奉诊候。伎术官名。隋唐时置,属尚药局,掌供奉诊侯。员额隋唐均为四人,唐制秩
官名。北魏置,集书省属官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从六品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