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《周礼》秋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清除墙屋害虫。《周礼·秋官》: “赤发氏,下士一人,徒二人”,“掌除墙屋,以蜃炭攻之,以灰酒毒之,凡隙屋,除其狸虫”。
官名。清朝内务府奉宸苑之属官。佐苑丞掌各园庭看守值宿、陈设器皿之事。初名“副催总”、“副总领”。乾隆二十四年(1759)改是称。额设十七人,二人食九品俸,余七、八、九品不等。
官名。南朝梁置。掌管举荐州内人才。《梁书·武帝纪中》: 天监七年 (508) “诏於州、郡、县置州望、郡宗、乡豪各一人,专掌搜荐。”
清朝州同之别称。
官名。战国以前已有。战国时县及县属各级长官多称啬夫。秦及魏、赵、韩、中山等国皆置。据《睡虎地秦墓竹简》,秦国有田啬夫、仓啬夫、库啬夫、厩啬夫、皂啬夫、苑啬夫、亭啬夫、司空啬夫、漆园啬夫、采山啬夫,以及
宰相兼昭文馆大学士之简称。北宋以宰相兼昭文馆大学士者,俗称昭文相。
汉朝西域诸国国王副贰。《汉书·西域传》:“大宛,王治贵山城”,“副王、辅国王各一人”。王之副职,地位次于王,《汉书·西域传·大宛国》:“副王、辅国王各一人。”又《汉书·陈汤传》:“康居副王抱阗将数千骑
周朝称有权势的官吏。《尚书·周书·无逸》: “君子所其无逸。”孔颖达疏引郑玄说: “君子,止谓在官长者。”
官名。①春秋战国执行法令之官。《史记·滑稽列传》: 齐威王置酒后宫,淳于髡曰: “饮酒大王之前,执法在旁,御史在后,髡恐惧俯伏而饮,不过一斗径醉矣!”② 即“御史”。新莽始建国元年 (后9)改名,东汉
“吏部”别称。《晋书·石季龙载记上》: “有所调用,皆选司拟官,经令、仆而后奏行。不得其人,案以为令、仆之负、尚书及郎不坐。至是,吏部尚书刘真以为失铨考之体而言之。”或说明、清亦为吏部所属文选清吏司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