显文
宋朝显文阁省称。
宋朝显文阁省称。
官署名。元朝设于世祖至元十三年(1276),掌织造御用丝段,隶工部。秩从七品。置大使、副使各一员。官署名。元至元十三年(公元1276年)置,秩从七品,属工部,掌织造御用领袖纳失失等段。设大使、副使各一
官名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置,从九品,为散职。武散官名。隋炀帝时置,秩从九品。
即“太子内直备身”。
官名。清朝圆明园护军营之职官。佐“协理事务总管”掌章奏文移。额设二人。由总统大臣于圆明园护军参领中拣选引见充补。
官署名。清末设置,为地方审判厅的分司机构。宣统二年(公元1910年)法部奏定各直省省城、商埠审判厅、检察厅的厅数及设官员额,全国共设地方审判分厅五厅。各厅设推事六人,秩从五品,以其中一人为监督推事,相
官名。清朝新疆回部官员之一。掌理修造甲械之事。叶尔羌设一人,秩六品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39)定为六品上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载。
官署名。即户部,唐高宗龙朔二年 (662)改,咸亨元年 (670) 复名户部。
官名。北魏前期置。《魏书·官氏志》:“自太祖至高祖初,其内外百官屡有减置,或事出当时,不为常目,如万骑,飞鸿,常忠,直意将军之徒是也。旧令亡失,无所依据。”
官名。辽朝置,中京都总管府长官,兼领大定府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