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署名,东汉置,掌捕盗贼。清朝梁章钜《称谓录·兵部·中都曹》:“《叩钵斋官职考》:东汉尚书五曹外增设一官,名中都曹,主盗贼,或云督捕侍郎之职。”
官名。东汉将作大匠所属有前、后、中甄官令丞,掌砖瓦之事。三国无考。晋将作大匠不常置,甄官令丞改隶少府,宋齐有东西陶官瓦署督各一人。梁陈少府卿所属有甄官令及丞。北齐太府寺所属有“甄官署”,置甄官署令丞,
官名。宋置,见“宝文阁”。
官署名。清朝内阁所属办事机构。雍正五年(1727)设。掌稽察、汇奏各衙门办理事件之情形,按日记档,按月汇奏。由大学士于满、汉侍读、中书内委员理事,无定员。另有额设供事四人。
民国时,坊自治机关,设坊长一人,办理坊自治事务及市政府、区公所委托办理事项。
官名。士曹长官。北魏置。初设若干员,宣武帝永平二年 (509) 并为一员,依所隶府的地位高低,自七品上至九品。东魏、北齐均置。北齐七品上至八品上。隋初亦置,王府诸州置者自七品上至从八品,上柱国、嗣王、
官吏提升叫转迁。《汉书·孔光传》:“窃见国家故事,尚书以久次转迁,非有踔绝之能,不相踰越。”
即“汉儿行宫都部署院”。
官署名。简称燕京行省。设于元世祖中统元年(1260),掌管中原财赋刑名,管辖各路宣抚司。设丞相一员,平章政事二员,参知政事一员为行省官,下设左右司郎官、都事、提控令史、左右房省掾等职,择士人充任。仍设
官名。唐朝司农寺司竹监次官,置一员,正八品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