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语屋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明法掾

明法掾

官名。晋朝置,属廷尉。由通晓法令者担任。北齐亦置,属大理寺,员二十四人。


官名。为法官之顾问,南北朝置。《隋书·百官中·大理寺》:“正、监、评各一人、律博士四人、明法掾二十四人。”《历代职官简释·明法掾》:“南北朝皆置之以为法官之顾问。”

猜你喜欢

  • 侯大夫

    官名。春秋时晋国置。《大戴礼记·卫将军文子》: “(羊舌大夫)其为侯大夫也悉善,而谦其端也。”

  • 爵谥

    对已死的大臣追赠爵位和谥号。《后汉书·皇后纪·光烈阴皇后》:“追爵谥贵人父为宣恩哀侯,弟訢为宣义恭侯。”

  • 总检察长

    官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为总检察厅的长官,见“总检察厅”。

  • 银青荣禄大夫

    官名。金、元皆置,为文散官四十二阶第六阶。金正二品下。元正一品,宣授。

  • 典妆衙

    太平天国所设百工衙之一,掌制造脂粉。

  • 羽林右部督

    官名。三国蜀置。《三国志·李恢传》:“(李)恢弟子球,羽林右部督,随诸葛瞻拒邓艾,临阵授命,死于绵竹。”官名,三国蜀置,掌督羽林右部。《三国志·蜀书·李恢传》:“恢弟子球,羽林右部督,随诸葛瞻拒邓艾,

  • 官名。春秋战国置。掌巫术祷禳的男性官吏。《周语·楚语上》: “在男曰觋、在女曰巫。”

  • 俸料

    隋唐时官俸的组成部分之一。参见“田禄俸料制”。

  • 尚书都事

    官名。隋朝尚书省置,设八员,从八品上,协助尚书左、右丞监督六部诸司政务; 炀帝大业三年(607)置都司郎各一员,为左、右丞副贰,掌都事之职,仍置都事,升正八品,位都司郎下,分隶六尚书。唐朝左、右丞分辖

  • 录遗

    清代科举之制,凡生员参加科试、录科未取,或未参加科试录科者,在乡试前再行补考一次,称为录遗,意为录取遗才,及格才可以参加乡试。清代录遗考试一切从宽,几乎没有不准考试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