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
| 封 爵 | 王——公——侯——伯——子——男。 |
| 勋 官 | 文勋十阶:左右桂国(正一品)——柱国(从一品)——正治上卿(正二 品)——正治卿(从二品)——资治尹(正三品)——资治少尹(从三 品)——赞治尹(正四品)——赞治少尹(从四品)——修正庶尹(正五 品)——协正庶尹(从五品)。 武勋十二阶:左右柱国(正一品)——柱国(从一品)——上护军(正二 品)——护军(从二品)——上轻车都尉(正三品)——轻车都尉(从 三品)——上骑都尉(正四品)——骑都尉(从四品)——骁骑尉(正五 品)——飞骑尉(从五品)——云骑尉(正六品)——武骑尉(从六品)。 |
| 外命妇 | 明代外命妇封号,除王妃、公主之外,有:国夫人,侯夫人,伯夫人,一品 夫人,夫人,淑人,恭人,宜人,安人,孺人。因其子孙封者,加“太”字,夫在 则否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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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翰林秘书院
官署名。清初“内三院”之一。顺治二年(1645)将原设翰林院裁撤,翰林院官分别并入内三院,原内秘书院遂改称“内翰林秘书院”,长官称“内翰林秘书院大学士”。十五年,内三院改为内阁。十八年复旧制后仍称“内
三司勾凿司
官署名。北宋前期置,掌勾销、校核盐铁、度支、户部三部公事簿帐,以判开拆司官兼管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废,其职事归比部。官署名。宋置,属三司。掌勾校三部公事簿帐。判司官由判开拆司官兼任。
经制边防财用司
即 “经制熙河兰会路边防财用司”。宋代“经制熙河兰会路边防财用司”的简称,见该条。
肇州招讨司
官署名。金朝地方置,掌招抚、征讨等事。宣宗贞祐二年(1214)置于会宁府肇州。设使领司事,并兼本州事,秩正三品。参见“招讨司”。
镇南将军
官名。东汉献帝和平(190—193)中,任刘表为此职、荆州牧。三国魏时,与镇东、镇西、镇北将军合称四镇,多为持节都督,出镇方面。魏、晋及南北朝前期权势很重,后渐轻。三国魏定为二品;晋、南朝宋改为三品,
前锋统领
官名。清朝前锋营之长官。顺治元年(1644) 称为“噶布什贤噶喇依昂邦”,十七年定汉名为前锋统领。左、右翼各一员,正二品。分掌左、右翼前锋之政令,统辖所部备警跸寄卫。官名。清代有前锋营,其长官称前锋统
理藩院司务厅
清理藩院内部机构。掌收受内外札萨克及各省督抚等衙门发来文书,并管理本院吏员、通事、差役等事务。设司务满、蒙各一人,笔帖式满、蒙各二人,经承二人。
振威中大夫
官名。北周置。《隋书·侯莫陈颖传》:“(颖)迁司武,加振威中大夫。”正五命。官名。三国魏有振威将军,北周置振威中大夫,正五命,府属不详。任此职者见《隋书·侯莫陈颖传》:“周武帝时,加振威中大夫。”
敷文阁直学士
官名。南宋高宗绍兴十年(1140)置,为从三品贴职。参见“贴职”。官名,宋高宗绍兴十年(1140年)置,位次于学士而高于待制,为贴职,无职守,无所掌,只供侍从顾问。见《宋史·职官二》,参看“敷文阁学士
铁帽子王
清朝对亲王、郡王中不降封者之俗称。清初定制: 宗室封爵,自亲王以下,俱世降一等袭封。惟礼亲王、睿亲王、郑亲王、豫亲王、肃亲王、庄亲王、克勤郡王、顺承郡王等八王,以开国有大勋,王爵可“世袭罔替”,即不降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