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阶官
宋朝文臣寄禄官阶通称。
宋朝文臣寄禄官阶通称。
汉代官员任用限制之一。“王舅不宜备九卿”,见《汉书·冯奉世传》。
官署名。北宋真宗大中祥符七年(1014),置都大管勾南宫北宅所,掌诸王出纳事务。仁宗景祐三年(1036),徙南宫吴王院属睦亲宅,遂只称管勾北宅所,以诸司副使二人管勾。
官名。西晋末置,镇东丞相府骑士曹长官。南朝罢。官名。见“公府骑士曹”。
清代的俸给制度。其制是银米兼支。米视俸而定,每银一两并给米一斛,银有零头者以米之升合准之。在外文官俸银与京官同,不给禄米。正俸之外,按职务等级另给银钱,称为养廉银。文职养廉银始于雍正三年(公元1725
唐代官资的一种。指以前曾充任过某种职事官,因考满或其他原因停官而待选者,某一职官一般须任该职经两考以上方算“成资”、未经两考者铨选时仍按前一任官资授职。贞元四年(公元788年)规定自散秩入清望官, 得
官名。金置,为御药院的主官。见“御药院”。
官名。晋朝置,隶大司农。官名。晋置,为大司农的属官。参见“都水长”。
官名,汉置,掌北军(禁卫军)财务。《史记·田叔列传》:“任安笞辱北军钱官小吏。”
官署名。见“三省、枢密院激赏库”。
官名。辽北面官,西南面五押招讨司长官。